相戀四年,結婚三年,這是我第一次從賀時嶼嘴裏聽到這樣的話。
語氣裏沒有一絲愛意,隻有厭惡、不耐和煩躁。
當初我毅然決然地從家裏跑出來,隻為和他在一起。
即使爺爺氣到要和我斷絕關係,也矢誌不渝。
那晚的雨很大,我哭著敲開他家的門。
「賀時嶼,我以後隻有你了。」
他說,「小斐,我們領證吧,讓我來做照顧你的家人,我會永遠愛你的。」
多可笑。
才三年而已。
就不作數了嗎?
心臟像被針紮了一樣,汩汩流血,眼眶也莫名發酸。
我繃直嘴角,擦掉眼淚。
而電話那頭的聲音還在繼續。
「時嶼啊,其實我覺得,你要是不愛她了,直接離婚不就好了?幹嘛還要一直養著她?她白吃白住了三年,足夠享福了。」
我屏住了呼吸,想聽到賀時嶼的解釋。
說你還愛我。
隻要你說你還愛我,我就當剛剛什麼都沒聽到。
但賀時嶼的聲音化作更尖銳的利劍,刺穿了我的心臟。
「當初她淋著雨,兩手空空地上了門,一看就是被家裏人拋棄了。我要是離婚,她不就沒地兒去了嗎?」
「就是這段關係,我真的是膩了。」
我想笑,張開嘴,眼淚卻如雨珠般滾滾墜落。
懷孕確診單被攥成一團,扔進垃圾桶。
隔著手機,我突兀地開口:「是嗎?賀時嶼,原來你現在是這麼看我的啊。」
片刻的寂靜後是一陣慌亂的腳步聲。
再然後,手機就被掛斷了。
這世上最社死的就是背後說人壞話卻被當事人聽到。
想也知道,那頭的賀時嶼,臉色一定精彩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