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名字嗎?”方春摸了摸我的頭問道。
方春是個讀書人,祖上也算是富甲一方的豪紳,如今雖是敗落,但仍有些積蓄在手裏,倒是不愁衣食,隻是再也沒有多餘的錢來雇些仆役了。
“小桃就是我的名字”,我低聲說道。
“無名無姓的,怎麼能算是名字?”方春感歎了一句,想不到這個小姑娘有些年歲了,竟連個正經名字都沒有。
“李嬸......你母親的名諱你可知道?”
“名諱是什麼?”我提出疑問。
“就是名字”,方春解釋。
“那她的名諱應該是小桃娘,大家都這樣叫。”
方春沒有再問,隻是說“以後你就和我姓,叫方秋”。
這樣的日子很不錯,我很快就適應了下來。
方家多了一口人,多了一張嘴,方春有時間就會多寫寫字畫,我則扮作男子,在街上叫賣他的字畫,總歸來說,日子過的尚可。
我十三歲的時候,從大街上撿到了一條狗,後腿被打斷了一條,走起路來一瘸一拐,我給它起名叫來福,來福喜歡趴在門口,看著巷子裏人來人往,小販叫賣。
我十六歲的時候,登門求娶的人要將這破落宅子的門檻踏平,媒婆一個接一個的上門,我讓方春都幫我拒了去,我並不想這樣早就嫁人,倒是方春看我這樣有些急了起來。
到了歲數,女子總歸是要嫁人的,他不日就準備要上京趕考,再沒有多餘的心力照顧我,他也害怕他走了之後,我受人欺辱,想著將我許配了人家,也總有人幫襯。
直到縣令帶著媒婆上門,肥頭大耳的縣令旁邊跟著鑲了金牙的媒婆,後邊浩浩蕩蕩的衙役抬著聘禮。
縣令一進門就坐在堂前,擺出一副主人家的姿態。
方春唯唯諾諾的坐在下麵,隱隱猜出了縣令的來意。
“聽說你有一個妹妹,年方二八,到了適婚之年,你覺得本縣令如何?”,沒等方春拒絕,縣令揮了揮手,衙役將聘禮落下。
“大人,不可啊,吾妹已有婚約,實在是......”
縣令打斷了方春接下來的話,“是誰家公子?本縣令竟然比不得?”
語畢竟將茶盞裏的茶水潑到了方春的臉上。
媒婆幫腔道:“有多少女人想嫁給縣令大人,我說方春你不要不知好歹”。
我施施然從屏風後麵走出,“大人,阿兄年輕,說話莽撞,整個臨安縣有誰比得上大人?大人盡管將聘禮留下,隻等大人派人抬轎。”
方春還想再說什麼,我將他按下,暗暗搖了搖頭。
縣令滿意的扭著他那肥碩的臀部走了,衙役卻把整個方宅圍了起來。
傍晚幾個仆役就抬著小轎等在後門,為人妾室,隻得從後門出、後門進。
我抿了抿唇上的胭脂,銅鏡裏倒映出一個身影,男人皺著眉頭,站在門口許久,卻遲遲不進來。
“今晚你能不能去祭奠下我的母親,告訴她我要成婚的這個好消息?”
媒婆咧著嘴,晃著手裏的手帕,“姑娘,你命好,今天能嫁給縣令大人,也是幾輩子修來的福分”。
丫鬟給我蓋上了蓋頭,扶著我上了花轎,
“又糟蹋了個好姑娘”
男人掀開蓋頭,第一眼就是他那五官擠在一起的肥碩的臉。
“大人”,縣令急不可耐的屏退下人,門合上的時候,我順勢將手環抱在他的脖頸上。
匕首從袖子落到手上,刀鋒直刺。
縣令吃了痛,一把將我甩到一邊,正要叫喊,一張嘴,一股黑血從喉嚨湧到嘴邊。
我看了看他,從窗戶翻了出去,從偏房找到一套丫鬟的衣服混在人群裏走了出去。
我見到方春的時候,他什麼都沒有問,隻是說:“我們去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