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候,我才撈出陳錦安要我簽的那份協議仔細看起來。
他這次看樣子是做了萬足的準備,壓根沒想讓我活著回去,這份協議竟然是我本人的遺囑!
眼神幽暗地看著遺囑內容,我冷冷地笑了。
協議的條款清晰明了,我所有的資產全部交由女兒溫樂萱繼承,但因為她尚未達到法定繼承年齡,所以在她滿十八周歲之前,暫由林家一個遠房大伯代為打理我的財產。
回到酒店,雇傭兵很快把之前暗中控製了的酒店服務人員悉數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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