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陳芸是青梅竹馬,大學畢業後更是在家人的撮合下結婚。
那時,王浩因為音樂采風來到縣城。
漸漸地,他們兩個人熟悉、曖昧起來。
雖然我才是她的音樂搭檔,但她卻時常找各種理由去王浩工作室。
陳芸曾不止一次地跟我表達過。
王浩身上有一種少年感,他是她朝思暮想的音樂才子。
我對著鏡子自卑過。
婚後為了讓兩個人過上更好的生活,我日夜不休作曲。
頭發淩亂,胡子拉碴,早就變成了一個老文青。
我剪過時髦的發型、換過洋氣的衣服,但陳芸對我的改變不屑一顧。
她不顧我的反對,執意與王浩組成樂隊,還借錢為他充麵子買了一輛車。
我眼睜睜地看著他們打得火熱,還要忍受鎮上音樂人的流言蜚語。
他們都說,陳芸根本不愛我,她愛的是王浩。
一氣之下,我將自己關在工作室,廢寢忘食地作曲,並拒絕參加陳芸和王浩的樂隊演出。
陳芸被氣壞了,對著工作室的門一頓亂踹。
“都多大了還吃這種醋!老土不老土,我和他就隻是樂隊夥伴關係!”
樂隊夥伴?
我不厚道地笑了,我看過他們的聊天記錄。
哪隻樂隊的樂隊夥伴會像他一樣關心主唱今天穿的內衣是白色蕾絲還是黑色蕾絲?
還沒等我和陳芸撕破臉皮,王浩先出事了。
他打電話說頭天晚上路過我工作室時被人套麻袋打了。
陳芸堅信是我幹的,而且在工作室門口還找到了帶有血漬的啤酒瓶。
這確實是我喝完放門口的,但我絕對沒用它打過人。
當時監控還沒普及,王浩是在我工作室門口出的事,啤酒瓶上還有我的指紋。
王浩咬死說是我幹的。
憤怒之下,陳芸掐住我的脖子,說要送我進監獄。
幸好王浩及時製止,我才沒喜提一副銀手銬。
王浩順勢對陳芸真情流露,還裝模做樣地跟我道歉,說自己不該覬覦兄弟的妻子。
陳芸答應我,跟王浩斷了,跟我好好過日子。
但我沒想到,這一切隻是她應付我的托詞。
陳芸沒有在工作室找到關於我遺作的一點信息。
她看著單麵鏡,突然笑了。
“別以為躲起來了,我就找不到你。別忘了,我身邊還拿捏著你的父母和朋友。”
我衝過去,試圖抓住她的頭發,按在地上摩擦,結果靈魂卻穿過了她的身體。
我很難想象,如果陳芸去找我父母麻煩,我該怎麼辦?
難道,要因為我,再次拖累他們本就過得辛苦的晚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