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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我不逢春偏我不逢春
發財豬豬

第4章 偏我不逢春

溫向燭打上門那天,我正在家裏擺弄顧琛送來的那束玫瑰。

門被大力拍響,我不明所以,可對方說是顧琛要她來的,我才半信半疑的打開門。

我剛開門,溫向燭身後忽然出現好幾個保鏢,衝進屋內把我按在地上。

桌上的紅玫瑰還帶著水,劈頭蓋臉的砸到我臉上。

「你是誰,光天化日的闖進我家裏,我要報警!」

溫向燭笑的惡毒又任性,幾個巴掌甩到我臉上。

「報警?你給我未婚夫當小三,還好意思說報警?原配打小三,你看看警察支持誰?」

我頓時愣住了。

未婚夫?

顧琛訂婚了?

這是他的未婚妻?

我還沒反應過來,溫向燭就讓人撕扯我的衣服,到最後隻剩幾條破爛的布條掛在身上。

「把她丟到樓下,讓大家好好看看小三長什麼樣子。」

溫向燭彎下腰,拍了拍我的臉。

「這房子,你也別住了,畢竟是我未婚夫買的,你也沒資格住。」

我跪坐在地,初秋的風已然帶上絲絲寒意,冷的我直打哆嗦。

幸好那時是晚上,樓下沒什麼人,我的窘態沒有被拍下變成第二天的熱搜。

我內心一陣委屈,打開手機,通訊錄從頭翻到尾,卻找不到一個可以打電話訴說的人。

媽媽發來短信,跟我說藥吃完了,養老院那邊還要錢。

我忽然就覺得很疲憊。

為什麼啊。

為什麼同樣的年紀,我的同學們正在學校裏讀書,暢想光明的未來。

而我卻隻能給有錢人當情婦,償還那個猶如天文數字一樣的債務。

尊嚴,肉體,靈魂。

我什麼都出賣了。

巴掌扇在臉上很痛,但是沒有我的心痛。

我把卡裏所有的錢都轉給了媽媽,跟她說了一句保重身體。

繼而,我走到河邊,想跳下去一了百了。

就在我扒著護欄往下看的時候,忽然肩膀一沉。

一件牛仔外套就這樣毫無征兆的落在了我的肩上,帶著好聞的洗衣液清香。

我扭過頭,衣服的主人是個眉清目秀的男人,此刻正衝我微微笑著。

「小姐,你這麼漂亮,有什麼想不開的,相遇就是有緣,你跟我說說,別跳河。」

人的眼淚就是這麼奇怪。

被扇巴掌的時候不想哭。

知道顧琛訂婚了不想哭。

我媽發短信要錢的時候也不想哭。

但是就是這樣一個陌生人,一句簡單的別跳河,我頓時紅了眼眶。

我倔強的扭過頭去,找借口說。

「我沒想跳河,我就是,就是出來看風景。」

我身上的衣服被撕的破爛,衣不蔽體,我說出來看風景,大概沒人會信。

但是他沒揭穿我,反而點了點頭,很認真的表示肯定。

「大半夜出來看風景的人,都是有情調的人,這樣,我請你吃肯德基去,咱們好好聊聊今晚的月色怎麼樣?」

我不知道我是怎麼被拉到肯德基的,隻記得他經過女裝店的時候,讓我在門口等他。

他匆匆跑進去,又抱著一件T恤匆匆跑出來。

我看著他善意的笑,心裏忽的一暖。

月光凝練如水,在我的心上緩緩流淌,直到融的我的心也成了一攤水。

他告訴我,他叫林逢。

相逢的逢。

林逢是個好人,他救下過很多女孩。

有些人輕生,有些人遇難。

他都救。

他總說,活下去。

萬事都要活下去才有希望。

吃肯德基的時候,顧琛忽然打來電話。

「徐青黎,你不在家,你在哪?」

我笑的慘淡。

「顧總,您的未婚妻不允許我住在您買的房子裏。」

顧琛聞言默了一瞬,開口道。

「回來吧,這次是我來晚了,她以後不會再趕你了。」

「不必了。」

我冷冷回絕。

被包養的這些日子,我的清高和驕傲,連帶著我做人的尊嚴,我都沒有了。

剛搬進那套公寓的時候,我就告訴過顧琛。

要是哪天他要結婚了,一定提前告訴我,我會自己走。

可是顧琛,到底還是沒告訴我。

或許他是認為,我離開他無處可去,吃定了我逃不掉。

我當時被巨額債務壓著,各種工作我都做過,實在償還不起。

我那時恨我爸,恨他軟弱,恨他棄我們母女於不顧。

可是恨有什麼用,我還有一個躺在醫院裏等著我拿錢救命的媽。

我的肩上是我媽的命。

所以我隻能做他的金絲雀。

他說他不會結婚,我當時居然相信了。

可我讀過書,知道禮義廉恥。

事到如今,我實在不能,昧了良心知三當三。

顧琛大概覺得我是受了委屈鬧脾氣,他難得軟了語氣哄我。

「我和溫向燭訂婚,是家裏的意思,我雖然和她一起長大,但是隻拿她當妹妹,沒有別的心思。」

原來,還是青梅竹馬的情意。

我垂下眼眸,聽他繼續說。

「隻要你肯回來,你沒還完的那些錢,我都替你還了,以後溫向燭也不會再來鬧了。」

「夠了。」

我聽不下去,怒而打斷。

那是我這些年的積鬱之氣,化作的不平之鳴。

從住進公寓開始,我就失去了站著與人說話的權利。

而顧琛要我知三當三,便是要奪走我最後的臉麵。

我跟他說。

「我沒有那麼厚的臉皮,給別人做三。」

顧琛愣了一下,語氣裏帶上幾分怒意。

「我們又不是在談戀愛,算什麼小三?」

「你確定,你真不回來?」

我聞言慘笑一聲。

我竟然到現在才看明白。

顧琛從來沒在意過我,沒在意過我是個活生生的人。

他把我當玩意,當寵物,當籠子裏隨時可以逗弄的金雀。

唯獨不把我當人。

所以他根本不覺得,養著我,是養了個小三。

也是,於他而言,給我的,不過是手指縫裏漏出來的罷了。

我深吸一口氣,跟顧琛說。

「對,我不回去。」

顧琛憤怒的掛斷了電話。

我看向林逢,他一直安安靜靜的咬著漢堡,見我打完了電話,把炸雞塊的盒子往我這邊推了推。

吃完了飯,林逢問我。

「你晚上,住哪裏啊?」

我低著頭踢地上的石子,我說。

「找個旅館,或者露宿大街。」

我把錢都給了我媽,其實我隻有露宿大街這一個選擇。

林逢沉思片刻,問我說。

「要不,你先在我家住一晚?」

我半玩笑半認真的問他。

「你剛才沒聽見嗎?其實我是有錢人包養的情婦。」

我這樣的女人,他一定會嫌棄的吧。

說不準還會覺得,不救我就好了。

可是林逢隻是看著我,很認真的說。

「嗯,所以我在想,我的床有點硬,你會不會睡不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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