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職務侵占也因證據確鑿,無辯可辯,於是在一審結束後,數罪並罰,方稚被判10年有期徒刑,罰款15萬元。
至於賄賂銀行官員一案,與慕氏起訴的銀行通過非正當手段,以不合程序、過低評估質押物的價值,從而惡性質押放貸的案子同屬一個案件。所以法院便將兩起案件並作一起,進行立案取證。
在取證期間,銀行不得向慕氏追討所貸款項,但可以按合約收取貸款利率;銀行也不得將慕氏抵押物進行變賣。
“有了這個時間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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