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結果出來了。
一開始,楊帆死不承認。
這時候,匿名發來一張照片。
楊帆和梁娜在橋上爭執的照片。
在證據麵前,
楊帆承認是他怒氣上頭,一時失手。
半個月前,梁娜忽然找到他,說懷孕了,要他和林安離婚,然後娶自己,不然就去公司和家裏鬧。
自己花錢養了她三四年,就圖個樂嗬。
況且現在事業有成,家庭美滿,怎麼能讓她毀了。
看著她還要奪過來手機給林安打電話。
他想一勞永逸的解決了她。
於是,用盡最後的耐心哄著她想遠離這裏。
但開了一段路程,梁娜又開始發瘋搶奪方向盤,他被逼著停下來,下了車。
一時失了手,把她推下了橋。
沒想到是這樣的,我一陣唏噓。
對那個叫林安的女人深表同情。
也不知道這個嬌小單薄的女人能不能承受住這個打擊。
結果是不能。
她跪在地上,哭著抽搐的暈了過去。
最後。
楊帆故意殺人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
我和小方看著林安蒼白的臉,單薄的身體落寞的帶著孩子說,她要遠離這個地方。
來和我們道別。
哎,唯一心疼的也就是這個女人和孩子了。
雖然拿到了楊帆的所有錢,但有什麼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