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後,委托的律師前來,給了他們我的遺言。
紙上明確寫道,不允許顧家父子接走我的骨灰,要求把我散在大海深處,我喜歡看海,喜歡這自由的感覺。
在三亞養老院期間我一共花費20萬,房車當初買花了80萬經過二手轉賣還有50萬,我的遺產還有130萬,全部贈予徐知陽先生。
同時律師隻給了徐知陽一份信,是我寫給他的一句話:“願我們總能從歲月裏換取溫柔,平安,喜樂”
後記1:
顧家父子二人是什麼性格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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