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是師姐請過來的。
據說她們倆是參加學術酒會認識的。
這個世界,果然奇妙。
半個月後,我起訴周淑敏和皇上的案子開庭。
法官雖然駁回了我要300萬的名譽損失費(怎麼了?我也想要發一筆財然後躺平),但要求周淑敏和皇上對我進行公開聲明,並把道歉聲明在朋友圈和我所在的學校表白牆連續掛三天。
但這顯然不是皇上今年最後一次來到法院。
因為老板娘又給了他一張離婚起訴的律師函。
一年能到法院三次,次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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