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路顛簸,我終於到達了目的地附近。
但我又沒盤纏了。
所以我把目光放到了我身上唯一值錢的物件上——劍。
“你賣了它,你拿什麼救公主!”
“我不賣它,我都沒命救公主!”
“那也不能賣!你的騎士精神呢!”
“我就是個娘們兒,苦逼上班族,我和同事相處都要鬥智鬥勇,怎麼可能有中二的騎士精神?!”
係統沒說話,我也低頭裝深沉,打起了感情牌,
“世界都在催著我長大,我早就離開童年了。”
“那你說背著家長偷吃辣條的是誰?跟對象看喜羊羊撲人懷裏哭的是誰?要七歲大的侄子請吃零食的又是誰?”
“你好,這把劍我當了。”
“你竟然趁我不注意!”
係統氣急敗壞。
“別生氣,看,我這不還是為自己準備了防身武器。”
我舉起剛拿到的,帶點鏽跡,且看起來並不鋒利的匕首。
“知道破傷風嗎?這殺傷力可不是一般的大。”
“哼,”
係統不屑,
“我看你拿著這把小破刀怎麼能滑破惡龍的皮膚。”
哎呀,忘記惡龍有堅硬鱗片了,我這個小笨蛋~
“夠了!你男朋友是怎麼受得了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