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跟著師父的時候,轄內還有一個棚戶區,發生過一起惡性案件。六歲男孩被玩伴帶走虐待傷害,現場非常慘烈。
更可怕的是,他全程清醒,最後還活了下來。
這起案件的判罰結果非常不好,因為凶手隻是四個兒童,最大年齡不超過十二歲,最小隻有九歲。
但判罰結果,並不意味著結局。
這起案件的後勁比我和師傅想象的要大得多。
1
該案的受害者化名張樂樂。
接受完手術的他,在病床上躺了足足一年,他的下半輩子很可能需要依靠尿袋生活。
而凶手們因為未滿十二歲,被判不予處罰,隻能由家長加以管教。
凶手隻進行金錢上的賠償,等事情結束後,都搬離了那個小地方。
有三家搬去了一個小時車程距離的市裏,一家搬去了家長務工的外省市。
仿佛除了受害男孩,並沒有任何人受到真正的傷害。
但傷害很快就來了。
某天,我們接到通報,隔壁市刑偵大隊的同事有一起凶殺案需要跨市辦案,隊長老徐讓我師傅負責跟進配合。
前來辦案的是江隊長和胡警官,兩位都是經驗豐富的老刑警。
從前期交流中得知,他們所在的市區發生了一起可怕的凶殺案。
受害者一家三口被滅門,父親劉剛、母親汪淑梅,十歲的孩子劉子毅全部遇害。
凶手的犯罪手法相當惡劣,受害者身上人均不少於二十個刀傷,身體裏還檢測出致幻藥物。
即凶手下藥迷暈他們之後,再用刀將他們捅死。
不僅如此,凶手還把他們的頭顱砍下來,放在客廳的茶幾上。
一家三口擺放得整整齊,臉上還帶著笑容。
因為被害者一家在當地並無親戚,連朋友都沒有幾個,周圍也都是老舊小區,所以案發一個禮拜後才被鄰居發現,屍體發臭才引起警方注意。
警方介入後,判斷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因為門窗均沒有被強行破壞的痕跡。
案發現場清理得幹淨,沒有指紋、鞋印或毛發等任何證據。
由於該地段略為偏遠,周圍治安攝像頭太少,沒有拍到有用的線索,案件偵查陷入困境。
警方隻能從受害者的關係網中尋找頭緒。
然後發現了兩點:
第一,受害者一家搬到這個屋子才幾個月,周圍鄰居也都沒怎麼見過他們。
第二,受害者劉子毅竟在一年多以前陷入過一個惡性案件中。
沒錯,就是張樂樂那起未成年惡性故意傷害案件。
明顯是複仇殺人,加上受害者曾經是加害者,雖然沒有任何證據,江隊也很自然地懷疑到張樂樂的雙親,即張培雄或陳青娥身上。
但因為沒有證據,我師傅隻能先對張培雄做一個口頭傳喚。
結果很意外,張培雄一口拒絕了前來刑偵隊配合調查的要求,強調他要照顧女兒,無法抽出時間,但同意我們上門調查。
上門也行,約了下午時間,我師傅帶著我和江隊兩人來到了張培雄家中。
2
張培雄家是棚戶區裏一座泥磚瓦屋。
進門就是天井,天井上還保留著一口打水的圓井,角落裏有幾疊幹柴,可見家境並不好。
大廳有些臟亂。
張培雄本人也是,頭發很亂,胡子沒剃,雙眼無神,顯得非常疲累。
對於我們的上門拜訪,他沒有表示任何抗拒。
我們落座後,並沒有直接表明來意,但張培雄卻傾訴了自己的困境:
無論是金錢還是時間,他都非常匱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