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七年,我都融不進這個家庭。
結婚紀念日一則電話,就能讓陸與把我一個拋在偏遠的餐廳,去接我姐姐。
然後就再也沒想過接我回家。
甚至連我兒子都站在姐姐那邊,生氣地捶打我,「我不要你當媽媽,要是大姨是我媽媽就好了,你怎麼不去死。」
最後我選擇了放棄這段婚姻,陸與又打電話告訴我,孩子想我了。
隻是我早就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價值,再也不需要他們廉價的愛。
「你是個賤人!你怎麼不死在那場車禍裏!」
「大姨才是我媽媽,你是賤女人!」
「我討厭你,爸爸也討厭你,你怎麼還賴在這裏不走!」
兒子稚嫩的聲音尖叫大喊,仿佛麵前的人不是他母親,而是什麼十惡不赦的罪犯。
碗裏滾燙的湯汁灑了我一身,而我卻感覺不到燙,呆愣愣地看著這個十月辛苦懷胎的兒子。
陸與著急過來抱著兒子查看一番,然後才抬眼問我,「你沒事吧?」
「離婚吧。」
他們父子倆如出一轍,不僅喜好一樣,甚至連喜愛的女人都一樣。
我累了。
陸與眉頭輕蹙,不滿地瞥著我,「孩子不過是說氣話,你怎麼還較真了。」
他頓了頓繼續道,「不過你確實要向你姐姐學習一下。自己親生兒子還不如別人親。」
一字一句跟刀子紮在我身上似的。
兒子也趁這個時機衝陸與撒嬌,「爸爸你跟大姨結婚好不好,我想要大姨做媽媽。」
陸與麵露難色。
我譏諷一笑,「好啊,那就如你所願,讓別人給你做媽媽。」
兒子一聽興奮地從地上跳起來,嚷嚷著撞開我就去拿電話,不用說也知道是給安靜打電話。
我名義上的姐姐,實際上鳩占鵲巢二十多年的假千金。
我這一生活得像笑話。
小時候被偷走,長大被找回來家裏卻有一個頂替我位置的姐姐,家人都喜歡她。
我雖然嫁給了喜歡的人,可陸與心向的也是她,甚至自己生下來的兒子也是。
前半輩子就這樣了,後半輩子我想為自己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