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後,我托朋友幫我找了一位靠譜的月嫂。
“幸好我幫你留意著,你之前總說不用,有沈瀟呢,沈瀟會照顧寶寶,結果呢,他野心那麼大的人,怎麼可能專心在家帶娃,隻有你信他的鬼話。”
看,朋友都能輕易地看透他的本質,而我和他相處這麼多年,卻被他口中的愛意蒙蔽了雙眼。
月嫂到後,我輕鬆了不少,隻需要喂奶和逗逗寶寶,其他都不需要做。
原來我媽說的是對的。
錢可以解決生活中百分之九十九的煩心事,女人想要過得幸福最後不是男人給的,是錢給的。
當時我對這話嗤之以鼻,認為她掉錢眼裏去了,我還說我是嫁給愛情,和金錢無關,就算沒有錢,我們也可以生活的很幸福。
現在想起我媽聽了這話臉上的欲言又止,才知道最傻的是我。
我盤點了我們名下的財產,驚恐地發現隻有這套房是屬於我的,他名下有沒有房,公司市值多少,公司利潤有多少,我都不知道。
這個認知讓我的脊背陣陣發涼,明明是六月的天,卻仿佛又寒風襲來。
我托朋友找了一位專業的離婚律師,谘詢像此類情況如何在離婚後最大化的獲取保障。
律師明確告訴我,隻有知道他名下的所有財產才可以。
律師走後,朋友在一旁張了張嘴,卻不知道怎麼開口,最後小心翼翼地問了句,
“雨柔,你真的要和沈瀟離婚嗎?”
我點點頭,她深吸一口氣,
“可是你們這麼多年的感情說不要就不要有點可惜,沈瀟可能是公司上市有些膨脹,過段時間清醒了就好了。”
“他那麼愛你,為了娶你一直咬牙拚命,你真的不打算給他一個機會嗎?”
她不知道,我給過他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