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反問我:“周然,你就為了這麼點小事要跟我離婚?”
還沒等我說話,他媽就在一旁拍手叫好。
“離就離,誰怕你啊?你可別後悔回來找我們,我兒子做生意以後可是賺大錢的,你一個高中老師我們也不稀罕。”
我知道我改變不了這家人的思想,如果繼續跟他們做親人,我的女兒隻會越來越受傷。
我點頭,狠下心,繞過老婆子對李強說:
“沒錯,就是為了你認為的小事,我要離婚。”
在他眼裏女兒被侮辱是小事,我被欺負是小事。
留著這樣一個男人在身邊隻是多個喘氣的而已。
第二天,我果斷跟他去領了離婚證。
我帶著女兒搬到城裏樓房,為了給她更好的生活環境,我拚命工作。
終於在她上初中那年,我被調入教育局。
值得欣慰的是女兒雖然經常被同學取笑,但她總是保持善良。
她會把生活中的苦悶放進創作,小小年紀在音樂上有不小的造詣。
正當我以為,這些年她適應了自己的節奏時,發生了一件讓她深受打擊的事。
高中時,她正值青春期,心理逐漸成熟,也愈發敏感。
開學苦苦軍訓了一個多星期,就在彙演的前一天,班主任找她私下談話。
“妮妮同學,這次彙演我們班是奔著第一去的,老師希望你能有點團體精神,所以這次你就別參加了吧。”
女兒當下的心情頓時墜入穀底。
她不明白自己明明很刻苦練習,老師為什麼要另眼對待她?
就因為她的身材?
女兒一個人坐在教室裏,看著全班同學高高興興參加彙演,心裏難受極了。
她就像是被集體排除在外的特殊人員,回到家她就哭了,我真不敢想像她在學校是怎麼忍住的。
想到她被晾在一邊的煎熬心情,我的心就跟烙餅似的。
我立馬托同事調查了那位不合格的班主任,查到她家的地址,準備去做下家訪。
我要讓那位老師跟我女兒道歉,讓她知道我女兒有權利參加任何班集體活動。
我查到對方信息後,帶著女兒去找她。
女兒覺得尷尬,直往後退:
“媽媽,要不我們還是算了吧。”
我攥緊她的手,
“不能算,你記住,任何人不能因為身材原因輕視你,胖一點怎麼了?輪不到任何人為你做決定。”
“可是我上去確實影響班集體形象啊?”
我非常反對她的觀點。
隻要她是健康的,她是班裏的一員,她就有資格站在隊伍裏!
我沒客氣,狂敲她班主任家門。
門被打開的一刻,我和女兒都傻眼了。
開門的竟然是我那無用的前夫李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