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神間已經到了家門口。
昨天我惡心嘔吐,在家裏掀起不小波瀾。
大家都紛紛猜測可能是懷孕了,卻沒有任何一個人為吐完的我遞上一杯溫水。
開門進去,在廚房炒菜的婆婆拿著鍋鏟急匆匆地迎了上來,就差把想要抱孫子寫臉上掛著「想抱孫子」幾個大字。
「怎麼樣?是懷了嗎?」
我看著她那雙熱切的眼睛,舉了舉手中的胃藥:
「讓你失望了。」
還沒等我說完,她毫不猶豫地轉身走了。
隨即罵罵咧咧的聲音從廚房傳來。
「結婚這麼久了也下不出一個蛋來。」
「天天好吃懶做,早知道讓阿遠隨便娶一個回來都比這瞎子強!」
我抬手輕輕摸了摸硬殼一樣的右眼。
它是在結婚當天被人用筆戳瞎的。
那種尖銳物體穿過層層組織和血肉刺入眼球的劇痛現在回想起來都心有餘悸。
後來去了醫院眼球也沒有保住。
為了不讓眼眶凹陷,我帶上了義眼。
從那以後,我成為了一個處處受限的殘疾人,永遠活在一半光明一半黑暗的分界處。
罪犯當時就被警察帶走了,但是劇痛帶來的短暫性失聰讓我聽不見他說的什麼。
我隻在劇烈的刺痛和被血模糊的視線中依稀看見他是一個男人。
後續是沈遠全權處理的。
他說,不想讓我再接觸與這件事相關的任何事,害怕我傷心。
但現在他媽卻用這件事輕而易舉地重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