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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母愛遲來的母愛
玲瓏

1

我死了,因為不甘心,我的魂魄不肯離開,飄去找媽媽。

媽媽是遠近聞名的扶弟魔,為了娘家和弟弟,她寧願離婚,為了娘家和弟弟,她起早摸黑賺錢,給弟弟買房買車。

她的一生,就是為娘家而活。

我隻想看一看,聽到我死了的消息,她會不會有一絲絲悔意,會不會有一絲絲的傷心。

警察打來電話的時候,,媽媽正鹵肉店裏忙活。

突然,她手機響了。

裏麵傳來警察的聲音:你好,請問你是蘇巧巧的媽媽嗎?

媽媽不在意地“嗯”了一聲。

警察繼續說:這邊發現一具女屍,疑似是你女兒,請速來認領屍體。

媽媽愣了一下,握著手機的手僵住了......

三天後,她從樓頂一躍而下!

從我記事起,我爸和我媽就天天吵架,吵架的源頭就是我媽的娘家。

外公外婆是有一點成就感的,因為他們成功的把我媽教育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扶弟魔。

我舅比我媽小5歲,我媽很自覺的把照顧我舅舅的任務,當做自己的終身使命。

小時候有一次我病了,舅舅在學校打球摔了一跤,哭著打電話給我媽,讓她送去醫院。

結果我媽就硬是扔下發高燒的我,趕去了學校。

等奶奶趕到的時候,我已經開始高燒抽搐,嚇得奶奶趕緊把我送去了,急診。

醫生馬上安排我住院,奶奶抱著我去住院部的路上,遇見了媽媽。

她正小心地攙著舅舅,看到我和奶奶,她一點都不驚訝,也不著急,隻是淡淡地看我一眼:這也要住院嗎?

可是舅舅明明隻是扭了腳啊。

氣得奶奶大罵,說她不像個當媽的。

我爸在外打工,錢都交給了媽媽,可我隻能眼巴巴地看著別的小孩吃冰淇淋、穿花裙子。

有一年春節我爸打工回家,看我穿著的舊棉衣,袖子都短了一截了,問我媽為什麼不給我買新衣服,我媽對著他就是一通吼:你每個月就隻掙那麼點錢,還想養個公主啊?

氣得爸爸拉著我就去商場,給我買了兩套新衣服,那是我最開心的一天。

媽媽天天嘴上說著沒錢,但是隻要娘家有什麼事,我媽總是衝在最前麵,出錢出力,毫不吝嗇,對自己的小家庭卻摳得要命。

搞到最後,我爸終於心灰意冷,在我六歲那年,和她離了婚。

離婚的時候他們沒有什麼財產,隻有我。

我爸堅決要我,我媽卻不同意,最後,我爸拗不過他,隻得放棄了我的撫養權,每個月給我1000塊錢撫養費。

我媽離婚以後更加全心全意的幫襯娘家,這次再也不會有人阻攔她了。

離婚後,媽媽開了家鹵肉店,這一開就是十年。

這十年裏,我媽天天在鹵肉店裏忙活,賺錢買了一套120平米的房,讓外婆,外公和舅舅搬了進去。

房子寫的是舅舅的名字。

我媽說,這房子本來是買給外公外婆的,但是外公外婆的財產肯定就是舅舅的財產,所以幹脆一步到位,寫舅舅名字,省的以後過戶麻煩。

這當然又是外公外婆給我媽洗腦的。

因為他們害怕引起產權糾紛,害怕我來分這套房子,所以就讓我媽寫了舅舅的名字。

其實我媽根本想都沒有想過會把房子留給我,所以,當他們提出寫舅舅名字的時候,我媽毫不猶豫的答應了。

買了一套房之後,媽媽又給舅舅買了一輛20萬的車。

媽媽說,舅舅如果沒有車的話,很難找到女朋友,隻有把這些房和車全部配齊了,舅舅才能早日成家。

媽媽40了,舅舅今年25,確實該成家了。

彩禮三金等等結婚的花銷,自然又由我媽來掙。

所以我媽恨不得日夜睡在鹵肉店裏,恨不得變成一台賺錢機器。

而二十多歲的舅舅,眼高手低,大事幹不了,小事不肯幹,到鹵肉店幫忙嫌丟人,找了好幾份工作,最多隻幹過三個月。

他幹脆就躺平,天天在家打遊戲,或者跟一些狐朋狗友出去打牌、吃喝。

這樣的男人,哪個女人看得上?

但是外公外婆和媽媽一致認為,舅舅找不到女朋友,是因為咱家窮,人家怕咱家出不起彩禮。

所以媽媽就拚命地賺錢,外公外婆到處托媒人給舅舅介紹女朋友,逢人就說彩禮不是問題。

家裏有個不顧一切無私奉獻的女兒,他們為之驕傲,而且,這個女兒本人也以此為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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