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海州市最高調的紈絝子弟。
二十歲那年,我被親生父母找到。
被父兄陷害,斷掉右臂。
舔了十年的女神冷眼相看。
後來蔡心藍問我可願意娶她。
我推著玩具汽車問她:
「姐姐你幾歲啊?」
1
回來那天,接我的是大哥的司機,以前我叫他趙瘸子,現在叫他趙師傅。
他在工廠做工,工傷瘸了左腿,不影響開車。
大哥把他安排成自己的司機,工傷賠償就免了。
在一頓飽和頓頓飽之間,他選擇了後者。
領導的司機其實巴結的人挺多,畢竟能吹吹風,也能聽到一些秘密。
所以都對他很尊重,除了我。
再厲害的仆人也不可能在主子麵前逞威風,我叫他趙瘸子,從沒正眼看過他。
但那都是三年前的事了,畢竟我現在也斷了一條胳膊,而且,我也算不上主人了。
我側頭看向車窗,映照出的那張臉瘦削憔悴,眼神畏畏縮縮。
三年前,我曾多次看到這樣的眼神,以一種居高臨下的姿勢。
但現在,我不過是一條喪家之犬,求著人收留。
所以,我跟司機老趙本質上沒有多大區別。
一路之上,他沒有跟我說話,送我到家門口後,也沒有像以前一樣給我開車門。
我艱難地一隻手從後備箱搬出行李,老趙靠在車子旁抽煙,冷著臉看著。
我還未走遠,他在背後說了句:
「幸好我瘸的不是右腿,還不至於成為廢人。」
說完,開著車放著音樂走了。
原來在他心裏,就算我們都是殘疾,也是有區別的。
2
我敲了敲門,開門的是大哥周越。
幾年未見,他更加成熟,也更加有威嚴了。
畢竟在自家公司當了幾年高管,自帶身居高位的氣場。
我低著頭喊了聲:「大哥」。
周越沒有答應,看了一眼我斷了的右臂。
在外時,別人也會看,但不會像他這麼直白,毫無顧忌。
「真斷了?」
「這就是報應,你偷走了周峰二十年的人生,現在不過是個小懲罰。」
我沒有反駁,雖然當初剛出生被抱錯,又不是我能決定的事。
手裏的行李包勒的我手疼,雖然我努力習慣用左手,但力量和靈敏度還是不如右手。
「哥,讓我先進去吧。」
我隻能哀求道。
他嫌棄地說了句:
「三年了,還是那麼矯情。」
他走在前麵,我提著包裹迅速跟上。
雖然這曾是我家,但現在卻非常陌生,每走一步都如履薄冰。
屋內很吵鬧,似乎在辦宴會,我低著頭怕被認出。
結果撞到了一個人身上,她發出一聲嗔怪:
「怎麼走路的?」
「是你?」
兩聲截然不同的語氣,可是看清她的樣子我就不奇怪了。
是蔡心藍,那個我舔了十年的女神。
從上學時的死纏爛打,到她進入演藝圈後的糾纏不休,整個海州市都知道,我周凱是她蔡心藍的舔狗。
蔡心藍一直都很討厭富家子弟,而當時的我,是她身邊最煩人的那個。
三年過去,她已經在圈內小有名氣,還有了幾部叫好又叫做的代表作。
娛樂圈裏,人氣是最養人的東西。
現在的蔡心藍容光煥發,神采奕奕,眼神中再也沒有當年的羞赧和自卑。
「他怎麼會在這?」
蔡心藍問周越,語氣頗為不滿。
周圍人也看著我,竊竊私語起來。
「這人有點麵熟,好像是三年前周家的二公子吧?」
「怎麼現在變成這樣了?他的右胳膊是不是斷了?」
「當年他追蔡心藍,鬧的滿城風雨,現在蔡心藍都跟周峰訂婚了,他又回來了。」
「回來又怎麼樣?一個正牌公子哥,一個斷了胳膊的廢物,怎麼比?」
如果是三年前,聽到這樣的話,我早就會發飆了。
但現在我隻能裝作聽不到,我哀求著看著周越,希望他能將我帶走,但他不為所動。
蔡心藍看著我斷了的胳膊,開口問道:
「都這樣了,還想做什麼?」
我還能做什麼呢?不過是想活著而已。
我點頭哈腰,對她說道:
「我知道自己配不上蔡姐,以後也不會糾纏,祝蔡姐和周峰百年好合。」
蔡心藍高傲地說道:
「以後別打擾我就行,否則,你會比現在還慘。」
「滾吧。」
在她說完之後,周越才帶著我繼續往前走,他就是要讓我受夠屈辱。
他帶我來到一間逼仄的傭人房,房間並沒有打掃,被子上還有一股黴味。
「待在這,別亂跑!」
丟下這樣一句話,周越就離開了。
我將行李放好,被子搭在椅子上,靠近窗口的位置,還有一點陽光。
我不敢拿出去曬,怕讓周家人不高興。
其實我對於周家來說,何嘗不像這發黴的被子一樣,最好躲在哪個陰暗的角落裏,不被人發現才好。
傍晚的時候,我聞到飯菜香。
打開門,家裏的傭人來來去去的上菜,其中一個我叫她趙姨。
她看著我,表情有些尷尬,卻沒有說話。
我知道,沒有人讓她叫我吃飯,主人家沒發話,她也做不了主。
我說了聲:
「趙姨,我不餓。」
關上門,縮在了還有黴味的被子裏。
睡著了,就不餓了,睡著了,就什麼吃的都有了。
3
三年前,所有人都認為是我打斷了周峰的胳膊,在周峰最重要的演出前。
這也是蔡心藍精心為他策劃的翻身機會,但她認為被我破壞了。
所以,她用親子鑒定將我和周峰的身份調換過來。
我的親生父母並不窮困,實際上有錢也有權。
隻是這權力帶著血腥和暴力。
生父為了爭奪地盤,經常帶人出去打群架。
有一次,親哥下手重了,打死了對方的兒子。
按照心照不宣的約定,不能死人,不能傷害老大的家人是基本規則。
所以為了不讓事態擴大,生父想到了辦法。
就是將十多年前被誤抱走的我要回來。
他舍不得自己左膀右臂的大兒子,也舍不得早就離家出走的周峰,所以選擇了我這個有血緣卻沒感情的親生兒子。
而周家的養父,對於我的頑劣也是頭疼,所以知道我是抱錯的後,早就想要換回來。
尤其是他認為我打斷了周峰的胳膊後,更是斷了最後一點舐犢之情。
我被交給了對方的地盤,受到了許多毒打。
他們對於生父的投機取巧當然不滿,於是都發泄到了我身上。
後來他們要錢,十萬塊,我心裏有些暗喜。
對於周家來說,這不算多,對於生父來說,也不多。
但生父覺得這是麵子問題,所以不願意給錢。
我又給養父打電話,他說:
「找你親生父親去吧。」
接連被掛斷電話,對方的人都不滿了,我求著他們讓我打最後一個電話。
電話是打給蔡心藍的,我說了自己的慘狀,請她借我10萬塊錢。
她在電話那頭,聲音沒有起伏地說道:
「你有今天,都是你咎由自取,你打斷了周峰的胳膊,這就是報應,但你還一直不認錯,你要是認了錯,或許我會幫你。」
我不願認錯,是因為那本就與我無關,但現在,事實都不重要了,我想要活下去。
我在電話裏,低聲下氣。
「我錯了,蔡姐,你幫幫我。」
對麵傳來一聲嗤笑。
「周凱,你裝的挺像,我知道你心裏沒有認錯,所以我是不會給你錢的,別忘了,我剛說了‘或許’,所以不算違約。」
我不敢掛掉電話,因為我知道她是我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但身邊的混混聽到電話裏傳來的忙音,一把搶了過去,將我踹倒在地。
「操,浪費老子電話費。」
我被關在不見天日的小房間幾個月,動不動就挨打,直到胳膊傷口感染,持續發高燒。
後來的日子我迷迷糊糊,恢複意識的時候,已經在醫院裏了。
生父迫不得已接回了我,送到醫院才發現胳膊的傷口感染很嚴重。
不是沒的治,隻是手術費太貴,藥費太貴,所以他替我做了選擇,截肢。
做完手術第三天,他不顧醫院的阻攔,給我辦理了出院。
他不是沒錢,隻是覺得花在我身上不值得。
所以相對來說,周家對我來說更像一個家。
我裹著發黴的被子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終於有人來叫我。
周父看到我並沒有多少高興的神情,但周母倒是立馬流淚了。
「小凱,你吃苦了,你爸他還生你的氣,你跟他道個歉。」
「我錯了。」
我沒有猶豫,哪怕之前的二十多年,我從來都不會跟他道歉。
哪怕這一次,根本不是我的錯。
周越在一旁譏諷道。
「喲,真是難得,你也會認錯。」
「是還想過你那花天酒地,燈紅酒綠的富二代生活?」
我搖搖頭。
「隻要有口飯吃就行。」
我說的是心裏話,這三年的經曆,不僅磨光了我曾經的紈絝,也磨掉了我對生命更多的期望,活著就是我唯一的想法。
但周父似乎看不慣我現在的樣子,說了一句。
「你去廚房跟傭人一起吃飯,以後就睡在傭人房。」
我準備答應,卻發現眼前發黑,知道是一夜沒吃,所以低血糖了。
暈倒之前,我聽到周越說了句。
「真能裝,都別管他。」
後來還是有人管我了,因為我醒的時候是在醫院裏。
周越站在我的病床前,一臉不耐煩。
「周凱,你可真行,為了博取同情,活生生把自己餓成低血糖。」
4
他們不知道,因為感染治療不及時,我得了敗血症。
對於這個病來說,低血糖實在無關輕重。
我想活下去,所以才會回到周家。
我醒了之後,周越就走了,幸好他付了醫療費。
剩下的費用,我讓醫生開了治療的藥物。
他還是勸我做手術,在他看來,周越那樣的人不像是窮人。
可是周越的錢與我無關,我讓醫生開了最普通的藥物,夠我吃一段時間,維持病情不惡化就行。
我從藥房拿好藥,離開的時候,卻跟周峰巧遇,蔡心藍陪在他身邊。
蔡心藍戴著帽子和墨鏡,畢竟現在的她已經有些名氣了,容易被粉絲認出來。
我假裝沒有看到他們,想要繞開,但卻被周峰攔住。
「二哥,哪裏不舒服,要不要我幫你找熟人看看?」
他湊近,想要拿我的處方看看。
我躲開了,沒有回答他的話,卻跟蔡心藍道歉。
「我不是跟蹤你,我不知道你也來這家醫院,以後我換個地方看病。」
以前,做為舔狗的我經常蔡心藍在哪我在哪,讓她十分厭煩,卻樂此不疲。
但現在,我隻想離所有人遠遠的,一個人好好活下去。
可是這樣的願望,要實現也很難。
我在路邊等公交,周越開著車經過。
他把車停在了公交車站點,然後叫我。
許多乘客看向我,眼神中都在譴責這種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為。
我隻能快速上車,然後坐著他的車離開。
周越對我獨自離開的行為不滿:
「等一會不行?我就接了個電話,都沒來得及向醫生打聽病情。」
我歉意地說道:
「對不起,沒什麼病,就是體質差了點。」
他輕哼了一聲:
「以前花天酒地一點毛病沒有,現在出去個三年,變得這麼柔弱,我怎麼不信?」
「怎麼?以前舔狗式的追求方式行不通,現在打算走病嬌風了?我警告你,不要幹涉周峰和蔡心藍的感情。」
「他是我弟弟。」
他從後視鏡裏嚴厲地看了我一眼。
我想說,我也是你的弟弟啊,但終究沒有開口,隻是握緊了手裏裝藥的塑料袋。
在生存麵前,尊嚴一文不值。
周峰見我不說話,反而更生氣了。
「怎麼?在外待了幾年,我說的話都不聽了?」
「既然你體質差,那幹脆跑回家吧,就當是鍛煉。」
他將我拽下了車,揚長而去。
剩下的路有十公裏,我沒有跑,因為病情讓我沒辦法進行劇烈運動。
走了一大半路,突然下起雨來,我將藥緊緊裹在胸口,佝僂著腰,怕它被雨淋濕。
終於走到了家,洗個熱水澡,換上幹淨的衣服,母親敲門進來。
她跟我說過,讓我住這裏都是父親的主意,她一個女人沒有話語權。
但她終於替我想到了出路,那就是娶妻,然後搬出去住。
對方是趙家的女兒,三十歲未婚,男朋友卻有一公交車。
母親看著我的斷胳膊說道:
「你們兩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