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宋念安是在二十年前。
那時候我才十歲,宋念安也不過八歲。
她跟著爸媽一起到孤兒院參觀,我一眼就喜歡上了那個穿著蓬蓬公主裙的可愛小女孩,非常想和她做朋友。
他們參觀完,給孤兒院資助了一大筆錢,我也由此能夠上完高中考上大學。
也許宋念安早已經不記得,孤兒院一個不起眼的瘦瘦小小的孩子了。
所以,在我們第一次正式相見的時候,她並不知道我是誰。
那是在三年前,宋念安被決心出國發展,並不想和她領證的秦斌丟在民政局門口。
她難堪地蹲在地上哭泣,我恰巧路過,走上前遞給她一包紙巾。
“你有女朋友嗎?”宋念安沒有接紙巾,紅著眼睛和鼻頭直直盯著我問。
我錯愕一秒,然後笑著搖頭。
“那你要不要和我領證?”
她的話令我大吃一驚,但她沒有做出任何解釋,就是那樣執拗地看著我,像是孩子看到喜歡的玩具,勢在必得的神情。
我點頭了。
在那天下午我們領了證。
於是,原本紅本本上的秦斌變成了我,陸生和。
婚後,她重新給我安排了工作,是宋氏集團下麵二級公司裏的清閑職位,事少錢多離家近,是周圍人都豔羨的好工作。
那時,宋念安已經接手了一部分的宋氏事務,慢慢變得很有話語權。
她父母對於我的突然插入,出乎意料地沒有表示激烈反對,隻不過也沒有歡迎。
如果非要說,那大概是將我當成了空氣。
他們了解自己的女兒,也明白她找我結婚不過是生秦斌的氣,所以我其實隻是一個工具。
誰會在乎一個工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