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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學校,本是一個充滿陽光的象牙塔。

卻在看不見的地方,隱藏著人性之惡。

我當上警察後接手的第一樁刑事案,是件校園霸淩案。

原以為隻是學生間的失手打鬧。

殊不知,這背後的真相卻令人毛骨悚然。

01.

“喂?這裏是草橋鎮派出所,請問你找誰?”

“我要自首。”

電話那頭是個女孩,她聲音平靜、情緒穩定,聽起來似乎沒什麼事兒。

“具體是什麼情況?”我拿起筆記本準備作記錄。

她深呼一口氣,“我殺人了。”

“啪嗒——”一瞬間,筆掉落在地。

我身體一愣,電話那頭的女孩聽起來年齡並不大,約莫著十三四歲的樣子。

殺人?

這種事怎麼會發生在她的身上?

而且她怎會如此平靜?

一點兒緊張和害怕的情緒都沒有?

難道是小孩子的惡作劇?

就在我疑惑不已時,那頭又重複了一遍,“我殺人了,地址是草橋鎮中學宿舍303。”

02.

等我們到達現場時,眼前的畫麵簡直讓所有人呆住。

一個女孩口吐白沫倒在地上,她的身上插著一把10厘米左右的水果刀。

而另一邊,一個女孩盯著屍體冷漠地站著,她的眼裏一點兒光亮都沒有。

“是你自首的?”我拿出手銬。

她點點頭。

哢噠一聲,手銬銬住了她不到兩指圈住的手腕。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我特意脫下衣服蓋在她的手上,可她卻搖搖頭,“不要。”

我不知道她究竟怎麼回事。

但她似乎一點兒也不害怕,迎著眾人的目光,她就這樣從宿舍樓一直走到門口。

圍觀的人越來越多,越來越多。

更令人意外的是,不知道媒體何時接到的消息,全都堵在學校門口。

“請問現在是什麼情況?”

“聽說學校裏出現一起凶殺案,是嗎?”

“這位是凶手麼?”

“具體的作案手法是什麼?”

我和其他警員劈開一條路,趕緊護著嫌疑人上車。

她一直低著頭沉默不語,直到在上車前一秒,她轉過身,對著媒體鏡頭露出一個令人悚然的微笑。

“人是我殺的,但我才13歲!”

03.

死者李涵,13歲,草橋鎮人,父母均為殘疾。

嫌疑人杜萱,草橋鎮人,父母外出務工,家裏隻有一個八十歲的奶奶。

“杜萱,請你把具體作案時間、地點、手法、動機一一說清楚。”曹隊一臉嚴肅的審訊著。

我看著麵前這個坐在審訊椅上的女孩,她長相秀氣,個子不高,看起來不像是會殺人的樣子,但誰能想到她接下來交代的一切都令人震驚。

“今天中午,我和李涵回到宿舍午休,她路過時將我的杯子撞在地,我讓她道歉,她卻說沒什麼大不了,賠我一個就是了。我聽後十分生氣,和她吵了起來。”

我將現場拍攝的杯子碎片遞給曹隊,他點點頭,“繼續。”

“李涵一直不道歉,我就動手將她按在地上,可誰知她卻在反抗的時候踹了我一腳,我身子不穩倒向一旁的桌子,桌上的水果刀被彈得很高。“

10厘米的水果刀一般捅不死人,但對於13歲的孩子來說,卻很容易斃命。

“刀掉落後插在她身上?”

杜萱點點頭,“她被刺傷後流了很多血,我推她她也沒反應,之後我就自首了,而且我並不是想殺她!我隻是想給她一點教訓.......”

李涵的屍體已經轉送法醫檢驗,目前檢查結果還沒有出來,但是大致與杜萱描述得符合。

加上她自首的供詞,基本能夠判斷就是她殺了李涵。

僅僅是為了一個杯子,就過失殺人.......

想著,我都覺得背脊發涼。

就在我準備收拾材料移交法院時,曹隊卻按住我,沉聲道,“和法醫確認,李涵身上是否有其他傷。”

我打電話給法醫部,得到的結論居然和曹隊想的一樣,李涵身上不僅有多處傷痕,還青一塊紫一塊,似乎遭受著長期霸淩。

報告曹隊後,他起身將一遝材料扔在桌上,“砰——”的一聲,動靜很大。

“杜萱,你撒謊!”

04.

一夜沒合眼,杜萱卻閉口不說任何話。

第二天,派出所門口圍著一堆人,記者、學生家長、市民.......

“要求嚴懲凶手!嚴懲凶手!”

“殺人償命,小惡魔不能留!”

“有這種孩子在,我們哪兒敢把孩子送去學校?支持死刑!”

我看著聲勢浩大的場麵,心裏一陣震驚。

昨天審訊後,杜萱並沒有承認霸淩,怎麼今天消息傳得這麼快?

“小徐警官!小徐警官!”熟悉的記者見到我紛紛跑過來詢問案情細節。

我隻能打著馬虎眼說不知道。

“嫌疑人杜萱長期霸淩李涵是否屬實?草橋鎮霸淩是否不止這一例?”

記者的問題問得我一時語塞。

霸淩.......霸淩......,看來這件事不簡單。

回到派出所,我報告了門口的情況,曹隊讓我不用多管。

一直熬到中午,杜萱改了供詞。

“我是霸淩了李涵,刀也是我親手插進去的。”杜萱說這話時給人一種毫不在意的感覺,似乎她並不在意李涵的生死。

我看著她的嘴臉,不知不覺地攥緊拳頭。

還真是個小惡魔!

曹隊用手指在桌麵點了點,“交代細節,還有你之前霸淩她的過程。”

杜萱皺了皺眉頭,而後卻大聲笑了起來,“哈哈哈哈。”

“嚴肅點。”我嗬斥道。

真想不到,一個初中生居然如此狂妄,哪怕到了派出所,也絲毫沒有害怕的情緒,她究竟為何長成這樣?!

“交代不交代又如何?”她輕佻眉頭,“反正......我沒滿14歲啊。”

沒滿14歲。

的確,我國法律規定: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在原則上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因此不承擔刑事責任。

杜萱沒滿14歲,這也說明無論她交代還是不交代,都改變不了審判結果。

我癱坐在座位上,第一次作為執法者感受到法律的無力。

曹隊翻了翻資料,最後指著杜萱的出生年月,“3月4日出生,案件發生在3月5日。”

也就是說.......?

聽到這句話,杜萱明顯愣住。

“也就是說,你剛滿14周歲。”

聽到曹隊的話後,杜萱眼神變得空洞,她身體止不住的顫抖。

看來這一次,她是真的怕了。

“老實交代!”我吼道。

她不再平靜,十分慌張地道,“我會被判什麼刑?我會死嗎?我不能死,我不能死。”

她的情緒很不穩定,曹隊安撫,“你屬於自首,有可能減刑。”

可是,杜萱還是害怕地縮成一團。

她不再說話,隻是嘴巴裏一直念叨著“我不能死,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我不能死,我不能死。”

“你再不交代,我們隻能移送法院審判了!”

“已滿14周歲未成年人故意殺人,情節嚴重的,可能會判處無期或死刑!”

“你要是交代清楚,可能還有回旋的餘地。”

在我們的步步緊逼之下,杜萱猛地抬起頭。

她動作激烈,大聲掙紮,“秦木文!是秦木文!”

秦木文又是誰?

我摸不著頭腦,隻聽她大喊一聲。

“是她讓我殺了李涵!”

05.

根據杜萱的供詞,我們目前掌握了幾條線索。

第一、案件存在第三者教唆殺人,而第三者是杜萱和李涵隔壁班同學秦木文。

第二、秦木文長期霸淩同學,杜萱和李涵均遭受其長期霸淩。

第三、秦木文於2月中旬指使杜萱殺害李涵,並提出條件:若杜萱不殺李涵,那麼將會繼續遭到霸淩。若杜萱殺死李涵,不僅不會繼續被霸淩,還能拿到一筆錢。

我們詢問杜萱為什麼不早點說出真相。

杜萱表示以為自己沒滿14歲,法律拿她沒辦法,加上為了不繼續被霸淩和拿到錢,她想忍下來。

但事到如今,事情已經往不可控的方向發展,她不得不交代事實。

之後,我們前往學校找到了她口中的秦木文。

見麵約在校長辦公室,校方十分配合,不僅喊了教導主任、班主任,還喊了秦木文班上的同學。

我們剛走進去,女孩就笑著起身,“警察叔叔好,我叫秦木文。”

和杜萱、李涵不同,秦木文穿衣打扮幹淨整潔,說話也是落落大方。

我們通過對她本人和身邊人的調查了解到,秦木文一直以來都是老師、同學眼中的好學生。

更重要的是,草橋鎮中學的校長正是秦木文的爺爺。

他一看到曹隊就熱情地打招呼,“曹隊,好好好。”

“秦木文,你認識杜萱嗎?”我問道。

秦木文點點頭,“認識,她是我隔壁班同學。”

“李涵呢?”我追問。

這時她卻搖搖頭,“不認識。”

不認識李涵?這和杜萱的供詞明顯不符合。

杜萱說是秦木文指使她殺的李涵,如果是真的,那秦木文自然是認識李涵。

但現在她否認,也就說明杜萱所說的他人教唆殺人不成立。

“秦校長,你們學校是否出現過學生打架、群毆........或者霸淩事件?”曹隊開口道。

“校園霸淩?”秦校長眯起眼睛,“我們學校校風就是教育孩子團結互助,怎麼會出現校園霸淩!”

秦木文跟著點點頭,一副乖乖女的模樣。

我又問了幾個關於她怎麼認識杜萱的問題,秦木文隻是說是普通同學,回答得都沒有任何破綻,加上老師同學對她讚不絕口,我們實在無法找出她的疑點。

不久留,我和曹隊便要離開。

可是,當秦校長送我們出門時,我的餘光卻看見秦木文臉上閃過一絲詭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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