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說我不怕,你還要拒絕我嗎?”
“這不是寫小說,我們想怎麼樣就可以怎麼樣,高越,我們真的有未來嗎?”
“為什麼不能呢?”
是啊,很多人覺得,都21世紀了,門不當戶不對又怎麼了?
可隻有富貴人家才容易有癡情種,窮人的愛就是容易被錢所消耗。
他也是從小縣城走出來的孩子,家裏全部積蓄供他念書,他上了名牌大學,進了最好的互聯網公司 ,家裏對他寄予厚望。我們的學曆、家庭條件、薪資、見識都不匹配,我什麼也幫不了他,甚至對他的工作都不是真正地了解,我隻能拖累他。
如果是我,我也不願意自己辛苦養大的好孩子,和一個在酒館駐唱的歌手在一起。
我們認識兩年,雖然了解彼此的性情,但是真正生活在一起後,可能就隻有消耗了。
我怎麼賭他對我的感情,我怎麼敢去賭,怎麼舍得去賭。
見我說話,他沉默了一會兒,自顧自說這。
“我嘗試過避開你,我故意在你不上班的時候去你店裏。我想著也許我隻是工作太累了,想找一個地方歇一歇。但是你知道嗎,我的心裏好像空了一塊,我看不見你,我好想你。”
他抬頭看著我的眼睛,跟我說。
“直到我想讓自己忘掉你的時候,我才發現,我有多麼喜歡你。”
說實話,我的眼淚已經在眼眶裏打轉了,但還是狠下心問一句。
“你喜歡我什麼?你別以為自己是什麼救世主,我不需要的。”
“我不當你的救世主,我隻是想抱抱你。我想把你從酒局裏拽出來,帶你去買你想吃的冰激淩。我想給你買你喜歡的吉他,讓你拿去跟別人炫耀。我想陪你上班,想和你說話,我想知道你今天開不開心,想吃什麼好吃的。我想,和你在一起。”
“你別哭呀,對不起。”
“我,我沒喝多,真的,風一吹,我早就醒酒了。”
“你相信我,我不是騙子,你別哭呀。”
我終究還是心軟了。
有一個念頭在我心頭升起。
哪怕隻有一點可能性,我想試一試。
“我想帶你回我們家過年,帶你見我媽媽,見我的同事和朋友。我不是勇敢的人,但是我真的,不想錯過你。”
“好。”
我笑著看向他。
我心中有再多的顧慮,此刻都想先放在一邊。
我知道愛人的承諾一向不值錢,但是在我心裏,依然響亮。
遇見真正喜歡的人,就算在黑夜裏行走,也有十足的底氣。
隻是我當時忘了,幸福總是太匆匆。
老天從未偏袒過我。
可如果要我重新活一次,我還是會選擇答應他,然後牽他的手,在黑夜裏找回家的路。
無論如何,我不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