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趙京立去了民政局提交了申請。
因為離婚冷靜期,還要再等一個月。
這期間,趙書晴的故意傷害案開了庭。
因為她未滿16歲,我也沒到重傷的程度,隻是判了民事的賠償。
走出法院時,趙書晴跑上來攔住了我。
“我爸怎麼沒來看我。”
我雙手一攤,告訴她我已經和趙京立離婚了,他的行蹤我並不知曉。
聞言她的肩膀一下就聳了下來。
“你媽今天怎麼沒跟你出庭?”
“她最近精神狀態不太好,每天對著空氣自言自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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