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隻要把房抵押出去,就有足夠的錢可以救劉銘。
可是我有那麼傻嗎?
房子是我和劉銘的婚內共同財產,房子首付雖然說是劉銘母親付的,可是房貸一直都是我和劉銘哥各還一半,我自然有決定賣不賣房的權利。
況且他酒駕違反交規,甚至還衝關卡,落得如今這幅下場難道不是他活該嗎?
他害死了我的孩子,他根本不配得到我的憐憫,更不配多活一天!
由於放棄了搶救,劉銘閉著眼,渾身插著呼吸管,躺在ICU病房裏。
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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