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我拿著擬好的婚姻協議,強忍著厭惡和劉銘親近。
劉銘出軌並且有私生子的事想來是板上釘釘,所以,無論如何他都不可能簽婚姻協議。
談不攏隻能離婚。
他仔仔細細地翻看協議,狐疑地看了我一眼:“出軌淨身出戶?你這是什麼意思?”
“突然搞這一出,你是懷疑我出軌?”
他皺眉,不耐煩地瞪著我:“你這人為什麼老是疑心那麼重?你以為所有人都跟你一樣思想肮臟嗎?”
我冷冷地看著他:“不就是一份協議嗎?你要是心裏沒鬼,為什麼不敢簽?”
“林安,你別欺人太甚!”
“要麼簽協議,要麼我們就離婚!二選一。”
我本意隻是威脅,可劉銘的反應卻十分奇怪。
一聽到我說離婚,他就瞬間緊張了起來,甚至走上前來拉著我的手,哄道:“老婆,你怎麼能總是把離婚掛在嘴邊呢?如果能讓你放下疑心,我就簽唄。”
說罷,他竟然真的在協議上簽上了他的名字。
或許他還愛我?或許隻是我多疑?
我搖了搖頭,自嘲地笑了笑,事到如今,我竟然還在為劉銘找借口?
可是他明明不愛我,卻不願意離婚,究竟是為什麼?
難道他還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陰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