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吊不成,我就換個死法。我買了上千元一瓶的茅台,試圖將自己灌醉,然後再灌一瓶安眠藥。
可這酒喝得我上吐下瀉,我懷疑店家賣的是假酒,拿著酒瓶就上門討說法。
“你特麼賣假酒啊!”我將酒瓶擺在店家麵前。
店家看了一眼空空的酒瓶,不屑道:“你酒都喝了憑啥說我賣假酒,你有病啊!”
“是喝了我頭痛,嗷嗷吐,你不是假一賠十嗎?賠我!”
老板死不承認:“你敲詐我呀你。”
我將酒瓶推到一邊:“我敲詐你什麼,你別在這耍無賴啊,我也不是吃素的!”
老板一聽來氣,上來拎起我的衣領子,將我扔出店外:“孫子,敢到我這來鬧,滾!再鬧我弄死你!”
嘿,敢這麼對我?好!我扛上了!
回想我曾經做明星為了維持好形象賺錢,忍了許多不能忍的事,如今我變成一個普通到可以被任何人欺負的打工仔,我不想再忍下去了,這操蛋的世界!毀滅吧!
於是我拎起附近的長棍,將店家的玻璃門狠狠砸碎。
老板在裏麵一看瞳孔地震,趕忙跑出來指著我罵道:“敢砸我店,我弄死你!”
我朝他揮舞著手裏的棍子,大喊:“來啊!老子不怕你!”
見他猶豫不敢上前,我繼續將他門店的廣告牌推倒踩爛,玻璃門砸得“劈裏啪啦”作響,就像世紀交響曲一般,格外美妙動聽。
圍觀群眾舉著手機看熱鬧,“哢嚓哢嚓”地拍,不過我這個身份已經不怕他們拍照了,擺脫巨星身份的枷鎖,我任意妄為,都沒人敢動我。
老板終於看不下去,心痛大喊:“賠!我賠還不成嘛,你個老六,我真服了!”他拿出一遝紅色鈔票,數都沒數就放進我手裏:“滾!快滾!”
我心滿意足扔掉長棍,望著鈔票的笑臉逐漸變態。
怎麼回事?突然好爽!我當明星那麼久以來,從沒有一刻像現在這樣,可以不顧周圍人的眼光,想發瘋就發瘋,想笑就笑,想哭就哭。
“啊——啊——”我放肆跑起來,大聲宣泄著自己內心積壓已久的情緒,絲毫不顧周圍路人投來異樣的眼神。
久違的酣暢淋漓,讓我難得開心一回,就是跑得太快頭有些發暈。
原來普通人的快樂,我竟然也開始短暫的羨慕起來,但我依然要回到屬於自己的正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