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薛若楠,28歲,出生在梨花盛開的春天。我偷偷聽我的外婆說過,媽媽生我時情況異常凶險,差點母子一起喪命。雖然最後我出生了,但媽媽肚皮上留下了一道醜陋的疤痕。
因此她和爸爸對我沒有好臉色。
我兩歲時,媽媽再次懷孕,這次她終於得到了她想要的——我的弟弟薛梓旭。
我俯視著新娘牽著自己爸爸的手走到新郎麵前,司儀的一番煽情過後,新人宣讀誓言,交換戒指,最後擁吻。
我看到我的媽媽淚流滿麵,喜氣洋洋的眼妝都花了,假睫毛可笑地粘在臉上。
我不禁想起在我的婚禮,她不但一滴眼淚沒流,臉上還帶著一些終於嫁出去了的喜色。
哦對,雖然我今年28歲,但我已經有過婚史了,是媽媽隨便幫我找了個看上去老實巴交的律師,且聽說這樁婚事是在麻將桌上一錘定音的。
我得知的時候,請帖已經發到了每個親戚手中。
我想拒絕,被媽媽一個巴掌甩過來:“女孩子什麼都不如嫁得好,人家能看上你這個學曆的你就感恩吧。”
我怒極反笑:“我的學曆?”
我的高考成績可以上一所相當不錯的本科,結果誌願被我的爸媽偷偷改了,最後我隻上了本地的一所普通大專。
大學四年,我得到的所有獎學金都打給了家裏,自己卻連買一件廉價的裙子都要猶豫半天。
爸媽對我許諾獎學金存著成為我結婚時的嫁妝,卻在兩年後弟弟高考失利時,毫不猶豫地把錢全都砸進了他的前途,供他上了一所還不錯的民辦本科。
自始至終,他們不曾說過謝謝,也不曾說過抱歉。
婚後,丈夫經常對我家暴,我的反抗無濟於事,打電話給媽媽訴苦時。她就總是懶懶地嗯幾聲。
後來,我打電話越來越頻繁,她直接把我拉黑,並給我留了一句話。
【你自己解決,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娘家還能管得著麼。】
這段婚姻我最終堅持了六個月。
離婚後回到家,我發現我的房間已經成了雜物室,原本屬於我的東西在陽台上和廢品堆在一起。
母親不肯正眼瞧我,臉色冰冷。
“真不要臉,才結多久就離了。”
“看這狀態不挺正常的嗎?哪裏像你哭得那麼慘。”
晚上父親回到家,直接扇了我一個耳光,讓我滾出去。
他們盛氣淩人的態度好像都在告訴我,整件事情隻有我是錯的。
那天我一個人在月光下走了很久,漫無目的的走。
我看到家裏的燈光,暖融融地亮著,可是那束光不屬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