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起訴很順利。
所有的證據都指向我媽還有許嫣知。
還有那幾個造謠的人全部都坐在被告席上。
因情節嚴重,我媽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許嫣知被判處兩年。
張蕊後來去牢裏看了我媽一趟。
帶著我給她買的項鏈。
這個是我在她們找我要錢之前就預定好的。
因為今年是我媽五十歲生日,我還是想為這段親情做點什麼。
畢竟從沒得到過母愛的人,心裏無論如何也還是會渴望。
假使她依舊不領情,這就是我最後一次和她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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