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從小由死神撫養長大,能看見別人看不見的東西,但我隻是一個普通的人類。
我也是到這才發現,原來死神和想象中的根本不一樣。
他們的外表和普通人類無異,混在人群中生活,能準確捕捉到死亡的氣息,在不知不覺中取人性命。
按照規則,死神每個月都有任務指標,需要拿到定量的人頭,屢次不達標者,就會被開除仙籍。
所以,當我被我爸從大街上撿回來時,我媽的第一反應是迫不及待要弄死我。
“反正這女孩也快沒氣了,正好來給我衝衝指標。”
“什麼,你不同意?鐘澤聽,你可真是當慈善家的料,跟人類混久了,被同化了吧!”
我媽大發雷霆,不隻是因為人頭,最重要的是,我爸年輕的時候,曾和一名凡人女子愛得死去活來 。
她以為我爸還難忘舊情,為了我的事,兩人大打出手,最後以我長大之後,可以多一個伺候妹妹的仆人作為條件,勉強被收留。
所以,我在這裏完全沒有尊嚴,隻要稍稍惹得鐘吟秋不痛快,就會被扇耳光、罰跪。
鐘吟秋甚至揚言,哪天她心情不好,就要殺了我填指標。
現在的狀況就是如此,雖然我爸極力勸阻,但被我媽一句話就給堵死了。
“人類要是不好,你能被那個狐媚子迷得神魂顛倒?現在還有臉怪咱們女兒!”
鐘吟秋自信滿滿:“那些人要是知道我的身份,還不都得跪下來三拜九叩?你就等著吧!”
我在心裏給她鼓掌。
好妹妹,將來你可千萬別後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