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成婚三載,我才徹底看清了沈文岑的狼子野心。
隻因他入了公主的眼,一朝成了探花郎。
他將我亂棍打死,拋屍荒野,任野狗分食。
輕飄飄地留下一句心安理得的自辯:
“臭名遠揚的殺豬娘,怎配得上我這探花郎,莫要怪我做了負心郎!”
我自願永世不如輪回,求得一個報仇的機會。
沈文岑,我要你下地獄。
......
身為世家貴女,我在沈文岑最落魄時下嫁給他。
甚至不惜為他斷絕父女關係,為他拋棄金玉錦繡,洗手作羹湯。
更為供他安心讀書考取功名,我甘願放低身段去做了一個殺豬娘。
無數個日日夜夜裏,沈文岑從身後擁著我呢喃:“浮夢,等我高中之時,我一定十裏紅妝,八抬大轎風風光光地迎你進門。”
“到那時我親自登門向嶽父嶽母賠罪,讓他們知曉我沈文岑不是一個庸才!”
因著他這一句話,我殺豬殺得更賣力了。
手起刀落,骨肉分離,成了遠近聞名的殺豬西施。
可成婚三年,我卻死在了冬至那日。
漏風的茅草屋內,沈文岑陰沉著臉對我棍棒相加。
我無助地躺在地上動彈不得分毫,身下流出了好大一攤血跡。
他顫抖著手,拿起桌上的那一把殺豬刀,親手劃開了我的肚皮。
那個還未完全成型的胎兒,被他殘忍地生刨出來扭斷脖子裝進了麻袋。
我瞪大著眼,死死盯著他,第一次感到了陌生。
“沈文岑,你不是人!”
“你會下地獄的!”
沈文岑不怒反笑,眼眸猩紅,帶著瘋意又狠狠一刀砍下了我的頭顱。
傳言道,死後屍身不完整者,不入六界輪回。
我的靈魂孤零零地飄蕩在上空,眼睜睜看著沈文岑將我與孩子拋屍荒野,任野狗分食。
天空下起了傾盆大雨,鮮紅的血液混合著雨水漸漸滲進泥裏,染紅了一大片,如八月的楓葉般火紅。
他低頭望著我與孩子的屍體,臉上毫無愧意,反倒將所有的錯處都推給了我:“林浮夢,別怪我心狠。”
“臭名遠揚的殺豬娘,怎配得上我這探花郎,莫要怪我做了負心郎!”
我說不出來一句話,這麼多年我才終於是看清了他。
我居然為了一個狼心狗肺的窮書生,拋父棄母。
沈文岑說得對,這一切都是我的錯,是我做錯了事!
我不該輕易就被他的花言巧語迷了心智!
我不該不聽父母勸告,舍棄錦衣玉食,去陪他過苦日子!
我更不該為了一個男人而對自己委曲求全!
我後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