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後,我望著空蕩的家,突然對這段感情產生迷茫的感覺。
和他談了五年,不知何時開始,我對這段需要我不斷滋養,遷就的感情感動了疲憊。
特別是出來工作這兩年。
他沒錢租房,我便騙他我租好便宜的,一千五市中心的兩室一廳,他嫌我找得貴。
此後每個月,他都要怨我找得貴,不然哪裏需要每個月額外花這麼多錢,然後轉我五百塊錢。
然後沒過幾天,他就會借口要去應酬,把這五百連吃帶拿要回去。
「親親老婆,你知道的,打點人際關係對我工作有幫助。」
「以後我發財了,別說五百,五萬都給你花。」
可是這五年,五塊二的紅包他都摳摳搜搜不想給。
後來他家裏人要搬來城裏生活租房,他托付我幫忙租房,說我找的便宜。
於是我找妹妹幫忙,她把閑置的一套房給他們住,騙他們房租兩千。
這套房,魏子明也沒主動給過租金我。
這些就算了,連我和他出門打車錢,他都不給。
有一次回來我的手機沒電,讓他幫忙打一下。
他寧願跑十分鐘找個充電寶給我充2塊錢的電再還回去,也要我打。
他說他信號不好。
明明他工作的地方,我問過我舅,工資一個月一萬,還有年終獎15萬。
為什麼還要對我這麼摳門?我想不明白,是小時候太窮了嗎。
我搖搖頭,也許像他說的那般,隻是攢著為了我倆的未來。
畢竟我從一開始就知道他家境不好,對錢的事情比較敏感。
既然決定要在一起,我會好好經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