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然不可能給錢,轉身就回去上班,徒留我媽在身後對我罵罵咧咧。
王炎結婚那天,我沒去,不過按照禮節封了個紅包。
從王炎的朋友圈我得知我媽依舊買了那套家具,隻是不知道她是從那裏來的錢。
不過我想了想,也大概清楚了。
或許是我這些年給她的錢,或許是她工作的積蓄。
總之,我今日才發現我是個徹頭徹尾的大冤種。
從小,我媽就對我很好,即便是離婚後也經常給我買糖吃。
所以長大後我也一直很感恩我媽,賺了錢總會給她買東西。
一開始是水果牛奶,後來是四季衣服,再後來我看賬單才發現,我連王炎和王叔的衣服都時不時地包攬。
一開始,隻是我媽說沒錢發個鏈接讓我買東西,說等她發了工資再還我。
作為兒子,自然是不會收媽媽的錢的,可我沒想到這隻是一個開始。
以至於後來,我媽家的家具電器,柴米油鹽也全部是我包攬。
粗略數來,這些年我貼給我媽的錢已經不少於二十萬了。
我工作六年的錢,大多數都貼了我媽。
但是沒關係,事已至此,及時止損就是了。
可我沒想到我媽還想咬著我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