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發出一聲咆哮。
任誰一睜眼睛,發現自己跟前妻赤裸相對心情應該都不太美麗。
此時大腦一片空白,我明明已經被子彈穿透心臟死的透透的了啊!
聞珍妮攀在我的身上,【求你了宋年,你那麼善良,一定也不願意看沈梨家破人亡的對嗎】
謊話連篇,明明是沈梨和陳祝害得我家破人亡!我掙紮著要把前妻推開,【聞珍妮,你先從我身上滾下去!】
她眼裏閃過一絲不可置信,【你居然敢罵我?】
我惡心的都快吐了,一腳踹在她身上。
聞珍妮惡狠狠的瞪著我,穿上了衣服,【我告訴你,宋年,我的孩子就是沈梨和陳祝的孩子,我不可能看著他們兩口子這樣見死不救。】
【你一會兒把航航的東西收拾收拾,到時候一起拿給沈梨陳祝他們。】
我一偏頭看見牆上掛的日曆,狠狠的掐了一把大腿,才敢確定下來,老天爺居然讓我重生了。
重生在聞珍妮還沒有把我們的兒子送人的時候。
婚後,聞珍妮回家次數屈指可數,所以我們結婚四年多才得了這麼一個寶貝——取名聞秉航。
從小我母親去世的早,後媽也不會管我,所以我一直容忍著聞珍妮的所作所為。
畢竟當年向聞珍妮提親的時候,所有人都感歎她是個知恩圖報的好人,卻沒有人知道她背地裏其實是個自私自利的賤人。
我後媽和親爸都覺得我是走了狗屎運,因為我不過是在聞珍妮落水被救之後,遞給她一條汗巾讓她擦擦身上的水而已,她就願意報恩嫁我。
甚至我後媽還想讓她嫁我繼弟,那是祖墳都冒了青煙。
隻不過聞珍妮一直對我帥氣的繼弟不假辭色而已。
她長得好看,工作也不錯,是鋼鐵場的小主管。還是家中獨女,父母也都有工作。除了年紀稍微大點,已經二十八了,其他沒有任何問題。
所以我生怕晚一秒點頭,這門親事就黃了。畢竟如果不是聞珍妮,我後媽可能就隨便給我找個人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