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我先動手,胡中義傷得比我重,我承擔的責任就要大許多。
現在韓欣出麵了,說我是被動的,先挨打了,然後才還手的。
這種情況下,雖然不適用正當防衛——他們認為我的生命沒受到威脅。我動手了,那就是互毆。
而且,我們的傷勢也有喬劍梅盯住,沒人動手腳。
別看都躺床上了,在法律上,也屬於傷勢輕微。
所以,互毆雙方,都需要治安拘留。
當然,如果彼此能和解,再繳納一些罰款,雙方還是可以免於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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