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家的時候已經是淩晨。
玄關門口擺著一雙高跟鞋,臥室的門開著,陳紅仰麵朝天躺在床上。
她的脖頸處有一塊紅色印記,膝蓋上還有一點淤青。
我眯著眼盯了一會,直到全身血液都快凝固了,這才打開櫥櫃開始收拾行李。
也許是我動靜吵醒了她。
陳紅伸著懶腰打了個哈欠:
“哦,你回來了,親愛的,你晚上去哪裏了我等你好久。“
她故意岔開腿,露出修長的小腿,用白玉般的腳趾勾著我的西裝褲子。
我沒有興致,隻覺得臟。
“張碩,你怎麼回事,人家主動,你竟然當沒看到。”
“這個點回來,也不解釋你晚上在哪裏,是不是背著我養了別的女人?”
真是賊喊捉賊。
我攥緊拳頭,忍住了打她的衝動,語氣冰冷,“你媽住院了,我給你打電話你怎麼不接?”
陳紅的笑容一僵,眼神有了慌張,“什麼,你給我打電話了?我不知道,那我媽現在怎麼樣?”
我手上不停,“已經脫離危險了,你有空就去看看她,醫藥費我已經交過了。”
陳紅如釋重負,“沒事就好,我白天如果有空的話就是醫院看她,你也知道我工作很忙。”
我冷笑,她的工作?
不就是伺候好那些買車的客戶嗎?
為了那點提成,出賣肉體,就連親媽生病也要抽空去看。
我真是看錯了陳紅了。
我當時就不該選擇門不當戶不對的她。
我收拾完行李,借口要出差。
其實我去住了酒店。
這種不光彩的事,我也不想讓父母知道,怕他們傷心。
在公司,不工作的時候,我找了熟悉的律師起草了離婚協議。
其實律師建議我做好打官司的準備,因為他說一般這種人是不承認自己犯錯的,想讓對方淨身出戶很難。
剛掛了電話,陳紅就來電話了,她哭的哭天抹淚:“張碩,我媽說你要跟我離婚,這事是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