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程淮在公園一見鐘情,是閃婚。
我聽他說婆婆是獨立自主,有思想的新時代女性。
在人人想著傳宗接代,子女非要跟夫姓的年代,婆婆一早就讓小姑子跟她姓。
美名其曰,男孩子跟男人姓,女孩子跟女人姓。
從小到大都緊著小姑子的意願,向街裏鄰坊宣揚自己重女輕男。
公公去世後更是教育程淮,平時要讓著妹妹。
買回來的零食、玩具,都是小姑子挑剩下的才給程淮。
就連市裏的數學競賽名額也讓程淮給妹妹,“男孩子從小到大機會多的是,你就讓你妹妹也表現表現。”
小姑子也爭氣,拿了個三等獎回來。
說起這件事程淮眉飛色舞,“換我去,保證能拿個一等獎回來!”
出社會後 ,程淮那八千塊錢的工資,不僅要給婆婆兩千,還要給小姑子兩千。
那時程淮跟我吐槽,明明都是親生的,怎麼就區別對待。
我就聽一樂嗬,覺得這個婆婆以後肯定好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