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容易就打聽到星光的身份,是我爸一個合作商的兒子,真名叫黃承光。
他今年30歲,比我與宋惜惜大了6歲。
長得不帥也不高,還有點禿頂,據說是年輕的時候玩得太花,有點腎虛。
更諷刺的是,他馬上要結婚了,結婚對象還是自己的青梅竹馬,甚至他的網名星光,也是因為女方叫趙星星,取兩個人的名字的最後一個字。
宋惜惜是一場酒會上認識他的,當天他沒有帶女伴,便主動上前搭訕。
我不明白宋惜惜為什麼願意甘願做這樣男人的舔狗,而且看她的樣子,明明是想盡辦法嫁給他。
所以,我就成了她隨時可以丟棄的那一個。
我失魂落魄地往家走,快到樓下時,打開監控想看宋惜惜在不在,卻無意間看到她與閨蜜的聊天。
她閨蜜的聲音從監控視頻裏傳來,“其實路澤就是窮一點,要不長得又高又帥,對你又好。”
宋惜惜歎了一口氣,輕聲回道“是啊,而且別看路澤瘦,活還挺好,黃承光不知道歲數大了還是怎麼,就不太行。”
“那你要和路澤分手嗎?”閨蜜追問道。
“我也沒辦法,路澤畢竟太窮了,談談戀愛還行,結婚肯定是不能結婚的。”
“但是我還不想放他走,我得想個辦法把他留在我身邊。”
閨蜜好奇地問:“什麼辦法啊?”
“路澤家裏窮,他媽身體也不好,他定期需要去醫院的。我把他存我這兒的30萬扣下來,他陪我一次我給他1萬。”
“等30次後,他也就接受了。”
她閨蜜瞪大眼睛繼續追問道:“那他要是不同意呢?”
“窮人都是沒骨氣的,怎麼會不同意,更何況他還那麼愛我。”
我聽著她們的談話,沒有想到我愛了這麼久的女孩是這樣愛慕虛榮又肆意踐踏人尊嚴的一個人。
所以,真正的窮人就應該淪為他們的玩物嗎?
所以,我的愛對於她來說終究是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