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宋惜惜相識是在一個酒吧裏,那時她剛失戀,對方找了門當戶對的姑娘把她甩了。
上流社會的圈子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可是她家充其量隻能算是上流社會的第九等。
她抱著閨蜜痛哭,發誓自己再也不會找有錢人。
“有錢人沒有一個好東西,我就找沒錢,但是能一心一意對我好的男人。”
此時我剛好經過,她以為我是酒吧的服務生,攔住我問要不要談戀愛。
我想也沒想就答應了。
她不知道,我早已喜歡她很多年,隻是她已經忘記我了。
她同樣不知道,我是首富的獨子,是比甩了她的人還要更有錢的人。
她喜歡的蛋糕店我買了下來,她喜歡的酒吧是我的,她喜歡逛的商場也是屬於我們家的。
但是因為她說她不喜歡有錢人,我隻好在她身邊偽裝成一個窮人。
陪著她住在逼仄的出租屋裏,吃穿用度都是買最簡單的。
我曾經還在暗暗慶幸,誰說豪門不能找自己真心喜歡的,不能找兩情相悅的人,不能拋開金錢利益隻談愛情。
更何況這個姑娘還是我四歲就認識的女孩,是那個在我自閉症時願意陪在我身邊的女孩,是那個冰淇淋願意分我一半的女孩,是那個會在別人欺負我的時候挺身而出的女孩。
我看著手裏的報告單,摸出了提前準備的鑽戒,我本想在她生日當天和她求婚,和她坦白所有的一切,卻沒想到她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我曾經有多信任她,現在就有多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