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重女輕男,我媽把愛和錢都給了姐姐,卻把責任和苦難都給了我。
回城的名額隻有一個,她讓姐姐回去了。
她把所有錢都給了姐姐,我學費都要自己賺。
她到處借錢給姐在北京買了房,而我卻在送快遞。
姐姐要投資,她讓我去貸款給姐姐,我東拚西湊借了60萬給她,用這60萬斷絕了關係。
姐姐的投資血本無歸,賣了房還債,她和姐姐住進了貧民窟。
姐姐怒斥她,為什麼不出去賺錢給她花,還怪她不願意出去借錢讓她沒了房子。
我媽這才明白,她這麼多年的溺愛,已經讓姐沒了人性。
當回城政策傳來,這個知青家庭占半數的村子,比過年還熱鬧喜氣。
「確定了,每家回城的小孩隻有一個名額。」爸爸邊說邊走進院子。
「那肯定讓顧佳回,顧原回去也沒用。」
「顧佳聰明能幹,可不能留在這窮鄉僻壤埋沒了。」
媽媽在洗衣服,說的時候頭也不抬一下。
即將上初中的我,對回城的概念除開好玩好吃,就沒有其它了。
根本不懂它對我們人生決定性的影響。
所以對於爸媽的決定,我也就一時覺得委屈羨慕,過後很快也就忘記了。
而對這種事情也早已習慣。
姐姐自小能說會道活潑聰明會來事,深得媽媽歡心。
「哇,顧佳你懂得真多,一點不像這小地方出來的人,比城裏的小孩還厲害。」
「顧佳你最像媽媽了,媽媽年輕的時候也是誌向遠大,想要多見世麵,想要過上流的生活。」媽媽總是會幽幽地說類似的話。
「以後媽媽隻能靠你了,你那木頭一般的爸爸和弟弟一點用都沒有,隻適合一輩子都呆在這破地方,一點出息都沒。」
我也忘了從哪天開始,媽媽就有了這些認定。
忘了從哪天開始,姐姐就有了很多很多的偏愛,所有的東西都先緊著她。
隻要她需要,就算家裏條件夠不著,媽媽也會想辦法去借去求來滿足她。
然而,我看到的並不止這些。
跟姐姐一起去買學習資料,她好多次把錢都用完後,才發現我的還沒買。
而爸媽都是有單位的工作人員,家裏經濟條件在村裏鎮上都算不錯的,給到姐姐讓我們買資料的錢都是有多的。
小時候家裏隻有一個電風扇,是爸媽結婚時買的。一直都是爸媽放在自己房間用著。
每到盛夏悶熱的晚上,姐姐都會去爸媽房間睡。我就到院子邊的屋簷下打地鋪。
爸媽房間有兩個床,媽媽讓姐姐跟她一個床睡。姐姐偏要在爸媽房間打地鋪,然後就出來簷下把我的席子扯走。
我隻能直接睡在簷下的紅磚地板上,實在不舒服就回自己房間受熱了。
這樣的事情時有發生,我也曾經跟爸爸告狀過,爸爸讓我去找媽媽,說他管不了。
「看你那小心眼沒出息的樣,還學會告狀了。」媽媽嗤笑一聲,繼續做她手裏的活。
「給你了又能咋樣?姐姐呆在這破地方,本身就委屈她了,她就配過城裏人的生活,你配嗎?」
我隻好悻悻地走開,躲到自己的小角落裏默默傷心。
之後再碰到這樣的事情,便隻能忍了下來。
而姐姐去北京的那天早上,媽媽看著遠去的大巴車,欣慰地鬆了口氣,喃喃說著,「我的佳兒終於離開了這破地方,走向了屬於她的大城市,走向了光明未來。」
當聽到姐姐要回北京,我是在委屈羨慕之中還保留一份欣喜的:也許姐姐去北京後,媽媽就會對我好一點,而且也不會再有人來搶我的東西了?。
當然我更希望自己以後也能考去北京,那是一個好吃好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