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了幾句,我知道有用的信息我就不聊了。
我找人查了一下這個人,這個男人叫王顯立,四十歲,包工程的,還有個十歲孩子。
不都說工程圈賊亂,他也不例外。
他在外一副愛老婆的模樣,實際上玩得可花。
他經常光顧的地方必定是足療。
並且一消費就是大額消費。
他還包養女大學生,黎歡就是其中跟著他最久的一個。
黎歡剛畢業一年,她長得漂亮,活還好,是男人都會喜歡。
我當初追她也是費了好一番力氣。
看樣子,畢業了以後黎歡和他一直在保持著聯係。
不,不止是電話聯係,還有肉體聯係。
王顯立畢竟也算是有幾個錢,之前也沒少給黎歡花錢。
黎歡的家裏一般,她父母都沒有工作,也沒有退休金,家裏還有一個弟弟。
她家彩禮一般也不會這麼貴,但是她一張嘴就是二十萬。
好像是要給他弟弟結婚用。
我覺得既然要跟她結婚,她家裏人也是我的家裏人。
這一年沒少給她家裏人出錢出力,還托人幫她弟弟安排個工作。
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
這賤人是純給我當老實人了!
我從來都不知道她有另外一個手機,她應該是隨身帶著。
如果要捉奸,得先需要有證據。
聊天記錄還不算什麼,最好就是捉奸在床。
但是現在黎歡懷孕了,懷的是王顯立的賤種,前三個月應該是不會再有開房的機會。
不過沒關係,我可以等。
等到肚子越大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