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天,我順利的拿到了離婚證。
我讓律師清點了所有的房產以及屬於我的財產,車子房子公司全都歸我,餘涵十幾年所有的努力,徹底一無所有。
但,還沒完。
我直接向法院起訴了餘涵的家暴以及於曼的故意傷害,餘耀因為剛滿十四周歲,警察隻把他拘留了七天。
他們兩個日日找上門來和我鬧,但這些,全都被監控看在眼裏。
隨後,我搬了新家,又將公司所有的股份全都賣出,帶著大筆錢離開了那座城市。
三個月以後,正式開庭。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