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剛結婚那時候李大偉對我還是很好的。
他在村裏的工廠當保安,算是村裏比較體麵的工作了。
隔三差五還會在供銷社給我買點糖和餅幹這些稀罕玩意。
可在我生下小敏後,一切就變了。
李大偉嫌棄我生的是個女孩,是個賠錢貨,便對我非打即罵。
剛出月子他就逼著我和他同房,再生個男孩,可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卻一直沒有懷上。
在這之後,他打我打的更狠了,甚至染上了賭博,賭輸了回家打我一頓,賭贏了喝點酒,又開始打我。
我向我媽哭訴,她卻說:“哎呦,兩口子過日子打打鬧鬧多正常。”
“你事事都順著他來,再給他生個男娃,他不就不打你了。”
那時,我還以為真的是我錯了,是我沒給他生兒子才導致的。
可經曆了後世那一番特殊的遊曆,我知道了,不管怎樣都不能成為他家暴我的理由。
況且,我本就沒做錯什麼。
想到這我眼神愈發堅定,開口說出:“李大偉,我不和你過了!”
“我要離婚!”
此話一出,原本摟著我怒斥李大偉的我媽鬆開了手。
“秀芬啊,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講。”
“兩口子過日子不都是這麼過來的,你要離婚,這不是讓十裏八鄉看笑話嗎?”
我轉過頭死死盯著我媽:“你是我媽啊,他要打死我,你還向著他說話?”
我媽訕笑一下,梗著脖子說道:“那你啥都順著他來,他還能打你嗎?”
“他下手重了,是他不對。”說著,便戳戳李大偉的胳膊:“大偉,快!給秀芬認個錯。”
“秀芬,我錯了。”李大偉不情不願的說道。
我隻覺得可笑,憑什麼他認為一句不輕不癢的我錯了,就可以得到原諒。
從他打我的那一刻,他就沒把我當成一個和他平等的人來看待,我隻是一個他可以隨意發泄怒火的東西罷了。
我向往後世那種男女平等的生活,我羨慕那裏的女孩可以闖出一番自己的天地,而不是被困在一方田地裏操心著柴米油鹽。
可我麵對的是這個封建的小山村,和“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封建思想。
我有些疲憊,不知道該怎麼去和他們辯駁。
我媽見我不說話,以為我動搖了,連忙補充道:“再說了,你不為自己考慮,你也為小敏想想啊。”
聽到這話,我不經低下頭看向懷裏的小敏。
小敏鼻子哭的通紅,怯生生的看著我,雖一句話不說,但緊緊抓著我衣袖的雙手還是暴露了她內心的不安。
是啊,離了婚,小敏怎麼辦。
我深吸一口氣,看向李大偉:“行,咱倆好好過日子。”
“但我有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