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不是一個好人。
邊塞孤女,能長大自然壞事做盡。
餓極的時候,我會將野狗剖開來烤了吃。
十三歲那年,我偷了包子店幾個肉包,老板娘拿著剁肉刀在追我。
是趙晉救了我,並將我留在身邊,私底下,她讓我喚她姐姐。
我從此隨她姓,得名趙桐,寓意鳳棲梧桐。
我笑她:
“這世上女性隻有皇後才能稱鳳,我不過是一個連戶頭都上不了的賤婢,還敢說自己是引鳳的梧桐?”
她正色對我道:
“人人平等,任何人尤其是女子,更不應當輕賤自己。”
她跟我描述她的家鄉:
“在我的家鄉,女子被稱為“半邊天”,無論是戰場還是朝政,都有女子的身影。”
她教我讀書識字。
“昭國的“婦”為拿著掃帚勞作的女子,而在我的家鄉,婦為推到大山的女人。”
她摸著我的頭地道:
“桐兒,我想做昭國推到大山的女人!”
後來,她帶著我上邊疆和一群男人通吃同住,她見多識廣又機警聰慧,很快就節節攀升,升上將軍之職。
一場敗仗後什麼都變了。
那是一個雨夜,她接到京城來的命令,讓她即可回京述職。
來傳信的公公,急言令色,連行禮都不容她收拾就催她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