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女兒送到我爸媽家,沒有說太多的理由,然後找了一個酒店住了下來。
等到夜深人靜的時候,才是我脆弱的時候。
我恍然想起那條繡著黃色星星的領帶。
那是我們剛結婚的時候我送給周複的禮物。
他那時候很高興,天天戴著領帶,睡覺也不拆下來。
我告訴他,領帶的背麵有一顆黃色的星星。
他問我為什麼。
我說:「因為這象征著我們的愛情。」
我們的初識,就是因為一顆黃色的星星。
那是我們愛情的開始。
可是現在,星星隕落了,也沒有平時的亮了。
可能星星也覺得,愛意不複存在了吧。
周複說,他是因為太愛我了,所以才找像我的人出軌。
可是,如果愛我,不應該為我潔身自好嗎?
如果他愛我,不應該坦白跟我說想我了嗎?
可是這幾個月,他甚至很少聯係我。
說什麼太愛,其實是不愛。
在自欺欺人罷了。
為自己塑造一個深情人設,把自己都騙過去了。
我抱著自己,捂著臉痛哭,心臟像被醃漬一樣不住地酸疼。
整個世界變得灰暗無所適從。
我愛了十幾年的人啊。
怎會變得如此?
第二天一早,我哭得渾身疼痛,頭痛欲裂。
這時候,突然有人打電話給我。
我一頓。
是我的婆婆,周複的媽媽。
我接了。
「紀輕輕!我不同意你們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