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節課下來我都是心不在焉的樣子。
上完課後,我立馬衝回宿舍,沒想到在路上竟看到了我熟悉的包。
那個背著包的女生正毫不掩飾地向她同行的人炫耀。
不管那個女生說了什麼,我隻聽到一句:“這個包我花了三萬塊錢就買到了,專櫃都要十多萬呢。”
林純衣她不僅偷偷拿我的包去賣了,她竟然才賣了三萬塊錢!
來不及找她算賬,眼下先將我的包拿回來。
我三兩步走到那個女生麵前,“同學你好,請問你的包是跟誰買的?”
那個女生回憶了一下,說:“我記不清了。”
我從手機相冊裏翻出林純衣的照片:“你看是不是這個女生?”
買包的女生仔細確認了一下,說:“是她,昨天她拿著這個包來我們宿舍,說是低價轉賣。這個包我早就想買了,就是太貴了,她拿來的這個包又很新,而且還是正品,我還想著自己占了大便宜呢。”
說著她狐疑地看向我:“你該不會說這個包是你的吧。”同時兩手警惕地護住了包。
我也不拐彎抹角了,說:“沒錯,這個包是屬於我的,是我室友偷偷拿出來賣給了你。”
那女生將那個包護得更緊了,“我不管你們有什麼矛盾,但這個包我花錢買了,現在它就是我的。”
“可這個包賣給你之前也不屬於賣給你的那個人,簡單來說這筆買賣是不成立的。”
“不相信的話,我們可以找賣你包的那個人來對峙。”
那個女生顯然不願意放棄這個天上掉下來的餡餅,直接對我三連拒絕:“抱歉,我不願意,我先走了。”
我隻好先回到宿舍,看看林純衣是不是已經回去了。
果然一到宿舍就看到了她,我頓時氣不打一出來,走到她麵前。
“我的包是不是被你拿去賣了?”
林純衣卻在跟我裝傻:“什麼包?我不知道。”
“我的包價值18萬,你覺得18萬的偷竊能讓你進去蹲多久?”
這樣說以為她會有點膽怯,沒想到她忽然笑了一下,輕飄飄地說:“我賣我的東西,怎麼會坐牢呢?”
“秦瀟瀟,你該不會忘了自己跟我說過的話吧?你的東西,就是我的東西。”
遺忘的記憶突然清晰了起來——剛開始的林純衣看到我一櫃子的名牌衣服包包,羨慕得兩眼放光。我拉著她的手說:“這些你隨便用隨便穿,我的東西就是你的東西。”
忽然就被氣笑了,我無語到不知該說什麼。
林純衣此時一副打贏了勝仗的樣子,得意地衝著我笑。
怒火一下子就被點燃了。
我拿出手機,當著她的麵打了110電話。
18萬的偷竊可不是小數目,麵對警察的詢問,林純衣拒不承認,一口咬定那個包就是她的。
“她之前說過了,她的東西就是我的東西,我賣我的東西怎麼了?”
警察耐心地向她解釋:“雖然有口頭這樣的表述,但在法律上,財產的所有權和處分權仍然是明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