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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媽別打姐姐(上)

老爸死的前一天晚上,我才第一次見到後媽。

老爸的葬禮過後,後媽失蹤了整整一周。

別人都說,後媽是個大學生,跟老爸也還沒有領證,人跑了也正常。

在村裏怎麼找都找不到後媽,我就知道,這輩子就隻剩下我和妹妹相依為命了。

可在最冷的那天晚上,大門被敲響,後媽回來了......

01

我和妹妹跪在靈堂哭得稀碎,看著老爸神采奕奕卻是黑白的照片,我的心沉到了穀底。

明明三年前,媽媽才剛死。

三年後,老爸也走了。

站在我旁邊麵無表情的,是我後媽。

她在靈堂裏麵,沒有任何的情緒波動。

我知道,在這裏,她對誰都沒有感情,對老爸也一樣。

媽媽走後,老爸一直守著我們姐妹倆。

可我十歲了,老爸覺得家裏沒有個女人不行,就給我們找了後媽。

昨天,老爸才將後媽帶回來,今天老爸就走了。

更讓人接受不了的,今天是老爸和後媽的婚禮,甚至席都準備好了,卻不曾想紅事變成了白事。

老爸的事,忙活了七天。

下葬之後,後媽就不見了。

「琳琳,帶著沫沫回去吧。你們那個後媽,估計是不回來了,村長在村裏找了一圈,也去你後媽娘家看了,都沒有找到人。」

村裏的王媒婆說這話的時候,嘴上的痣上下抖動,看得我天旋地轉。

我十歲,還能勉強照顧自己,可妹妹才五歲,我要怎麼才能保護她,才能讓她長大?

聽著王媒婆的話,我的眼淚刷的一下就流了下來。

我知道,我已經長大了,不可以這麼容易就哭的,可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哭了。

牽著沫沫回到了家,她瞪著大眼睛問我:「姐姐,我們今晚有飯吃嗎?」

看著妹妹,我覺得心酸。

將家裏所有的財產搜刮完,我才發現,老爸將大部分的金額給了後媽,那叫彩禮錢。

後媽是大學生,如果不是家裏貧窮,弟弟又患了急病,她一定不會跟老爸結婚的。

說的好聽的就是結婚拿彩禮錢救弟弟,說得難聽,就是賣了自己換弟弟的命。

我那時候還小,不懂這麼多,隻覺得後媽騙了我們的錢。

給妹妹做了晚飯,我吃了半碗,剩下的留到明天。

還有幾天,就要過年了。

沒有了老爸和媽媽,我早就不期待過年。

我害怕的,是過年那幾天。

每年最冷就是那幾天,我們手上已經沒有錢了,我不知道我應該怎麼活下去。

或許某一天,村裏會有人覺得很久沒看到我們了,再來尋找,我們也早就已經抱在一起,要麼凍死,要麼餓死了。

「姐姐,過兩天就過年了,今年有新衣服穿嗎?」妹妹問我。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她,更加不知道怎麼告訴她爸爸已經死了。

我自己都還分不清死亡是什麼,我又怎麼跟她說呢?

她又該怎麼理解呢?

02

年還是要過的,我帶著沫沫包了餃子,吃了隻有我們的第一頓年夜飯。

天色暗的比往日要早,風夾著學呼呼吹來。

沫沫早早的上了炕,我一個人頂著大風雪在屋外燒炕。

沒有了父母之後,我每天想著的,都是怎麼想辦法賺錢,怎麼用十歲的身板將幹柴從山上背下來。

我想,等我大一點,也可以嫁人。

嫁給誰都好,彩禮我也可以不要,隻要對方可以答應照顧我妹妹。

王媒婆見我可憐,給我拿來了些手工活。

聽他們說,那是從縣裏拿回來的任務,都很簡單,眼見活罷了。

都是按件算的,手腳快點,一天可以賺個二十塊。

二十塊對我們來說,已經夠了。

可妹妹要長大,要讀書,那就是另外算了。

所以明天,我的手腳要快些。

我甚至想不起來明天是大年初一。

我一個人在屋外燒著火,手已經冷得沒有了知覺。

屋外有人敲門,我哆哆嗦嗦的將門打開,看到的,卻是離開了一周,人人都說她已經逃掉的後媽。

「後媽?」我有點分不清狀況。

或許是太冷,或許是因為我太想要一個成年人的幫助我,所以才在幻想中,看到了後媽。

「大冷天的在這裏幹什麼?沫沫呢?」後媽探頭看去,沒有看到沫沫,她連忙牽著我往屋裏走。

後媽拿著大包小包,進屋開了燈,家裏的幹淨程度,讓她皺了眉。

我有點局促不安,因為帶著沫沫,又要幹家務活,又要做手工活,我真的沒有時間再處理家務活。

「你們倆困了就睡吧,我收拾一下屋裏的衛生。」後媽說著,將下巴抬了抬,指了指她拿回來的大小包,又說:「明天大年初一,你們把新衣服試一下,看看合不合適。」

妹妹當然開心,她抱著新衣服在炕上跳著。

我卻看著後媽,哇的一聲哭了出來。

後媽看著我,皺了皺眉:「淩晨就是大年初一了,家裏本來就不順,再哭就一年都不順了,趕緊給我收住。你要再哭,我嫌煩了,我就再也不回來。」

我被後媽嚇得隻敢抽抽,不敢再哭:「你別走後媽,別扔下我們倆。」

我們沒有多少感情,她留下來全憑良心,我求她,全因我年紀太小,沒有辦法帶著妹妹麵對這個世界。

後媽歎了口氣,沒再說話,隻是埋頭苦幹給我們手洗衣服,給我們掃地拖地。

03

開春之後我就十一歲了,也許是開始長大了,我發現自己的身高正在火速的增長。

每天我都很餓,看到什麼都想吃。

但怕後媽不高興,我不敢吃太多,每次都是半飽。

沫沫還小,沒有眼力見,我也不想限製她。

所以隻能從我這裏節省。

後媽會幫忙照顧沫沫,我從王媒婆那邊要來了更多的活計。

但是後媽卻不讓我碰,她將沫沫交給了村長,帶著我走到縣城。

「把過年我給你買的衣服穿上,帶你出去一趟,等下講點禮貌。」後媽囑咐我。

聽著她的話,我的臉一下就垮下來了。

村裏跟我年紀差不多大的小紅說,後媽這次回來有點詭異。

雖然平時看起來給我們做飯洗衣,將我們養得好好的,也為了長身體的我,做多了飯菜讓我可以吃飽。

可她分分鐘是個人販子,想著將我養得白白胖胖之後,把我賣了。

現在是我,之後就是沫沫。

「反正你們倆都是孤兒了,賣了還能賺錢。隻是女孩子的話,賣出去的價錢會很便宜,但是白撿的幹嘛不要。」

小紅的話在我的腦海不斷地回旋,我渾渾噩噩的跟著後媽到了縣城。

路上,我給自己做了很多的心理建設。

最後,我放棄了掙紮。

我可以被賣掉,這樣可以給沫沫提供更好的條件生存。

可是我隻有一個要求,就是後媽不能賣沫沫,一定要養好沫沫。

我默默的將回家的路都記下,以後一定要回來找沫沫,我唯一的親人。

我偷偷的打量著後媽,她沉默寡言,臉上甚至沒有任何表情。

她領著我到了大排檔門口,我終於沒有崩住,哇的一聲哭了出來。

「後媽,」我跪了下來給她磕頭,情緒失控讓我的聽力下降,隻能大聲的喊著:「後媽,你可以賣我,但是一定要對沫沫好。我長大了,還想回來找沫沫。後媽,這條命就算是我欠你的,以後我當牛做馬都還給你。」

後媽聽了一半才明白我什麼意思,附近圍觀的人越來越多,她連忙伸手來扯我。

我哭得亂七八糟,啥都不懂,隻懂給她磕頭。

後來後媽也不再阻攔我了,任由我累了自己起來。

04

在大排檔裏,一個光頭的男人盯著我看了一會兒,又歎了口氣看著後媽。

「這孩子不行,年紀太大了。你要現在入學的話,沒兩年就要小升初,她吃不消的。而且一點底子都沒有,年紀這麼大也不可能從一年級開始讀。」

後來我才知道,那光頭男人是校長。

後媽為了我們姐妹能夠讀得起書,到處幫我們聯係學校。

她笑著送走了校長,臉上帶著愁容,和我走在回家的路上。

村裏麵的女娃,很少能夠讀得起書。

要讀書也在村裏讀,沒多少農村女娃會在縣城讀書的。

有點錢的,都不會扶女娃,一般都是把最好的給了男娃。

看著後媽走在回村的路上,那單薄的背影,我淚濕眼底。

那也是我第一次牽住後媽的手。

她和所有人說的都不一樣。

別人說她跑了就不會回來,她卻是在外麵打工一周,為的就是年三十給我們買新衣服。

小紅說她帶我出縣城一定是要賣了我,但她卻為了給我安排在縣城讀書。

「你現在十一歲了,有些話你也懂了。小腦袋瓜別天天想著那些有的沒的,從明天開始,我會教你讀書。兩年之後,我們照樣中考。考到哪裏我們去哪裏讀,沫沫到了年紀,我也會送她出去讀書。學費的事不用擔心,我會想辦法。」

我看著後媽,她緊緊的牽著我,似乎在心裏做什麼重要的決定。

從那以後開始,我就很努力的讀書。

我知道我的底子差,所以隻能不斷努力的跟上同齡人的腳步。

後媽除了給我布置大量的課業之外,她要下田,偶爾幫村裏人幹活賺錢點,有時候拿著收成的菜去縣城集市。

反正在我醒來到睡著,後媽幾乎都在忙活。

我知道,那都是因為她要養活我們倆。

我不敢太閑,隻要學習累了,我就會做家務,做飯,偶爾王媒婆送過來的活計,我也趁著後媽看不見的時候趕工做完。

賺到的錢,我不敢告訴後媽,怕她說我不好好讀書。

我把錢都攢起來,如果真的能夠考上高中,那我自己還能有點生活費,可以不靠家裏,不用後媽太辛苦。

後媽在縣城找了一份兼職,在縣城的火鍋店上班。

每天下午三點到十點,工作七個小時,一個月也有兩千多。

我跟著王媒婆去縣城領活計的時候,就看到了後媽。

她頂著大太陽,在街上發傳單,幫食客排號,給他們端茶倒水,熱得額頭上滿是汗,臉上卻依舊帶著笑。

我心酸無比。

她是一個不善言辭的人,可心裏想著的是不斷賺錢,將我們姐妹倆養大。

我隻算著自己十一歲,忘記了她也才二十歲而已。

05

後媽發完了傳單,抬頭的時候跟我對視。

我眼眶通紅,忘記了手上還拿著手工活計。

她本來還帶著疑問的眸子,在看到了我手上的東西之後,瞬間變成了怒火。

但她還是壓製住了自己,跟老板開了兩個茶位,讓我和王媒婆吃上了一頓火鍋。

老板張阿姨是個婦女,自己創業,收入客觀。

知道了後媽的身世之後很同情,這一頓火鍋也就免費請我們了,還讓我經常過去玩。

我們交完了活計,到後媽的店裏找她,跟她一塊回村裏。

「你們先走,別等我,我還有事。」後媽揮了揮手,沒有跟我們一起。

我沒有好好學習有點心虛,所以招呼著王媒婆先回,我要跟後媽一塊。

走在回村的路上,我才知道,後媽每天都會為了節省來回五塊的車費,步行來回三個小時通勤。

她舍不得給自己買一雙好鞋,我的作業本,練習冊,鉛筆和文具盒加起來大幾百,她從縣裏帶回來的時候,眼都不眨一下。

當天晚上我給她端水洗腳,才發現她腳上都是泡。

後媽累得靠著沙發睡著了,連我給她洗好了腳,她都不知道。

我想,我很快就能長大了,等我長大了,必定要守護她的。

這一覺,我希望她能睡得安穩。

但總是事與願違。

我叔叔來了。

他喝了酒,說是想他哥,也就是我老爸,在我們家鬧了個天翻地覆。

「你跟我哥沒有領證,這房子你是不能住的。她們倆還這麼小,我們有血緣關係,我就是他們的監護人。等到他們成年了,自然房子就會還給他們。」

叔叔喝了酒,胡言亂語。

我扯著嗓子問叔叔:「那現在是不是你接收養活我們?你憑什麼將我們都趕出去,要霸占我們家的財產?」

叔叔聽著我的話,伸手就給了我一巴掌。

我被打倒在地上,嘴裏磕出了個泡,嘴角流出了血。

後媽本來想讓讓,畢竟一個大男人,我們三個加起來都打不過。

可叔叔步步緊迫,後媽跑進廚房拿著刀,指著叔叔:「趕緊滾,這倆孩子就樂意跟著我,就算沒有領證,我也是你哥的老婆,也是他們的後媽,更是你嫂子!」

叔叔壓根不怕,臉上帶著陰冷猥瑣的笑:「這房子是我媽留下來給我結婚的,你要住這裏可以,跟我去領證。我哥已經給了你彩禮,現在我哥沒了,你嫁給我也是天經地義。」

我見實在說不過去,我連忙跑出去找了村長。

大半夜的,村裏人來了一半。

全部都是拉著我叔離開的,這場鬧劇,也算是終結了。

村長又找後媽聊了半宿,按照法律來說,我們確實是霸占了叔叔的房子。

哪怕叔叔自己本來主在祖屋,可我們的房子還是掛著叔叔的名字。

老爸死了,屍骨未寒,親戚們也都開始冒頭,看看怎麼樣能夠瓜分我們家僅剩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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