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輝初中輟學,早早進廠上班,見我第一麵後就開始猛烈追求我。
隻是當我們到談婚論嫁的地步後,我爸媽提出男方負責購房,彩禮18萬,三金6萬的條件後,他就不理我了。
直到三個月後的某天,他捧著花,突然出現在出租房外:[薇薇,我愛你,我要和你結婚!]
當時我正發燒,迷迷糊糊來看門,看清門外是沈明輝時,徹底撐不住了,眼前一黑,一頭栽進男人懷裏。
接著沈明輝就主動擔起照顧我的責任。
他會準備好一日三餐,會按時叮囑我吃藥,無微不至的照顧我。
病好後,沈明輝立刻向我求婚。
他很著急結婚。
我問他原因,沈明輝很深情地擁住我。
[因為我愛你啊,更怕像你這樣優秀的女孩,稍不留神就被別人撬走了!所以得抓緊時間,把我的新娘娶回家。]
我被他三言兩語哄得心花怒放。
[好,我做你的新娘!]
可婚禮的前一天,我爸媽就和婆婆打得不可開交。
我爸爸抓著彩禮不放,言辭鑿鑿道:[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養了這麼久就是為了這點彩禮,這錢在你兒子睡她的那天起,就是我的了,睡了還不想給錢,想的美!]
最後我爸媽婚禮都沒參加!
拿著彩禮,撇下我,如願離開。
一盆冷水快速的把我澆醒,讓我從回憶的夢中醒來。
隨即我就看到了婆婆居高臨下,像是看下人般嫌棄的神情。
[你就是老太太去世的罪魁禍首,是沈家的罪人,是一個碰到就會倒黴的瘟神。]
[也隻有我們沈家心善,懂得包容,懂得收留,才沒讓沈明輝跟你離婚。]
[想要好好過日子,就給我聽話些。]
至此之後,我的腰就再也沒有直起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