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燦,你和方珩訂婚後,就可以安安心心當小公主,以後我家方珩會幫你管理公司,好好照顧你。”
“隻是他什麼都沒有,會被人笑話吃軟飯,你先幫他辦點產業,反正以後都是你倆的。”
“隨便給幾套商業區的商鋪,你家在南郊的別墅過到阿珩名下一套,每月再給點一二十萬的零花錢,也就差不多了。”
方珩媽媽拉著我的手,一臉親切。
方珩坐在對麵的沙發上,嘴巴緊閉,眉頭微皺,清俊的臉上寫滿了抗拒和不情願。
仿佛我家在逼良為娼。
上一輩子也是如此。
當時我被滿心的歡喜蒙住了眼睛,看不懂爸爸的欲言又止和方珩的怨恨。
一廂情願地認為,真心可以換來真心。
在我的堅持下,我和方珩口頭立下婚約。
方珩媽媽要求的那些東西,爸爸答應了。
但要求商鋪的使用權歸方珩,但是產權先落在我的名下,等結婚後再轉到方珩名下。
在一起十年,我對方珩竭盡所能,讓他不用操心任何錢財上的事。
他工作後,穿著我為他置辦的衣物,被大學的師生以為他是豪門公子哥來體驗生活。
結果,在公司危機時刻,他作為我最信任的人,聯合對手公司,狠狠捅了我一刀,送我進監獄。
氣管被割斷的痛苦,現在回想起來,渾身都忍不住顫抖。
想到這裏,我猛地站起身,聲音清晰而冷靜:
“爸爸,我不想和方珩訂婚。”
“我才高中,談什麼訂婚不訂婚的事情,太可笑了吧。”
聞言,方珩抬起頭看我,眼裏先是不敢相信,而後露出一絲極力按捺的喜悅。
我心裏一酸,撇過頭當作沒看見。
這就是我曾捧在手心裏十多年的人。
他享受著我提供的優越生活,卻又覺得我束縛了他的自由,毀了他的愛情。
既如此,那我就收回被對方鄙夷的討好和感情。
讓他好好享受他渴望的自由和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