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不敢奢求太多。
家裏能幹的活,我都幹了。
每天給弟弟打水洗腳、穿衣服、喂飯吃。
但人到底是貪心的,我總忍不住看媽媽爸爸陪弟弟玩,給他買冰淇淋吃。
奶油不小心沾到臉上,弟弟舔不到,媽媽輕手輕腳地給他擦掉。
“乖乖,以後不能一下吃那麼多了。”
那個時候,媽媽總是笑眯眯的,平常用來拿掃把打我的手也格外柔軟親昵地圈著弟弟。
要是媽媽抱著的是我就好了。
我總是這麼想,但也隻能狠狠咽著口水,閉上眼睛想象。
那天,姑姑大概是看到了我。
他歎了口氣,摸摸我的頭,很是無奈。
“姑姑給楠楠買冰淇淋,你不要恨你弟弟,你媽媽......也不容易。”
“恨”是什麼意思?我不知道。
但我那天抱著芒果味的冰淇淋特別高興,一路小跑回了家。
我要抱抱弟弟。
要不是他今天要吃冰淇淋,才不會有人想到給我買呢。
芒果味很香,我饞得流口水,也隻是輕輕舔了一口。
畢竟下次就沒有了。
但偏偏這時候,弟弟出來了。
他想嘗一口,我分了一半給他。
吃完沒多久,弟弟就暈倒了。
媽媽回來的時候,嚇得臉色慘白,我知道我闖禍了。
我不知道,弟弟原來芒果過敏。
也是因為那一次,弟弟進了醫院再也沒有出來!
“你個掃把星,專門來克你弟的!我辛辛苦苦好不容易養他這麼大!為什麼死的不是你啊!”
我不知道自己挨了多長時間的打,但我知道,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弟弟。
更沒有媽媽了。
我被寄養姑姑家。
媽媽沒再管過我,一見麵更是恨不得殺了我。
所以她不知道,那天我走進了那個巷子,再也沒能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