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裏,母親緩緩睜開眼睛,費勁地開口:“依曼和晨晨有過來嗎?”
“媽,晨晨被依曼帶去外國玩呢,還沒聯係上。”我噙著淚,不忍說實話。
“孩子,原諒你的父親吧...”母親臨終前留下的最後一句話。
辦完母親的葬禮後,我去早教中心把晨晨載回家。
剛到達地下庫,連栩韋帶著兩個彪形大漢攔住了我們。
“連栩韋,你想幹嘛?”我將晨晨護在身後,警惕地瞪著他們。
兩個1米9高壯衝上來把我摁到在地,從背部反鎖住我的雙手。
我發瘋地咆哮掙紮著,可惜力量懸殊依然掙脫不了。
連栩韋一臉笑吟吟,用腳踩在我的臉上,使勁碾了幾下,“癩蛤蟆,要不是鑽了我離國那幾年,就憑你能娶得到丁依曼,我呸。”惡臭的液體噴灑在我的眼裏,模糊了我的視線。
“告訴你,後天準時到民政局簽到,不然你這輩子別想看到女兒。”
他們把我的女兒強行帶走了,怎麼追都追不上。
“丁依曼,你憑什麼帶走我的女兒,明明說好孩子歸我的,出爾反爾言而無信,你不配當晨晨的媽媽!”喊出這句話的時候,我連後牙槽都跟著顫抖。
十月懷胎,血濃於水,不及對白月光的一絲留戀。
“顧庭,出爾反爾的人是你,一而再,再而三地推延離婚時間,別以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她聲音不大,冷冷道。
前段時間,我一直跑醫院照顧我媽,根本就沒時間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
原來,在她心裏,我不但窩囊,還是個會背地裏耍陰招的小人。
舔狗舔到最後,總歸一無所有。
如期而至,我們簽下了離婚協議書,不帶任何猶豫。
孩子歸我,房子歸丁依曼,她說,連栩韋喜歡這個房子,因為它和大學挨得近,那裏有屬於她們美好的愛情回憶。
這套房子,是我賣了家中祖宅和所有田地購置的。
丁依曼就是個自私的人,心裏隻有她的白月光,根本就不關心我和女兒何去何從。
“顧庭,三十歲人了,別總想著偷懶不工作等著吃軟飯,以後可沒有人要養著你了。”
她用一種很輕蔑的口吻說著,不緊不慢。
我清楚,她打從心裏看不起我,隨著事業上的順風順水,丁依曼的野心逐漸暴露出來,與其說愛連栩韋,更準確是愛上他是夏冬集團的總監身份。
“晨晨什麼時候還給我。”我迫切地逼問丁依曼。
女兒是我的命根子,她不在的這兩天,我一閉上眼睛就夢到她哭喊爸爸的模樣,根本不敢睡覺,直勾勾盯著時間巴不得快點過去。
“我早上上班沒空管她,栩韋帶她去遊樂園玩呢,等下就把她載回你那邊。”她心不在焉地回應著我,眼睛盯著手上的離婚證,嘴角止不住的喜悅。
我如坐針氈地在家來回踱步,等著門鈴聲響起來。
心裏已經想好了一萬句台詞,和女兒解釋下我和丁依曼離婚的這件事實。
窗外突然傳來了陣陣嘈雜聲,心中突然浮現出不詳的預感。
我穿梭在人群裏,瞄到個小小的身影趴在地上,全身緩緩湧出鮮血。
“真是造孽,誰把這麼小的孩子扔在馬路邊的?這父母心也太大了吧。”
“她就在前麵那路口衝出來的,直接被貨車撞到十米以外,看樣子凶多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