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房門就被拍的啪啪響,婆婆在門外大喊:“小賤蹄子,昨天開始你就吃錯藥了!現在連早飯都不做了是吧!”
我看了一眼時間,早上六點半。
我翻了個白眼,繼續睡。
旁邊的張偉就不爽了,他本就是獨生子,結婚之後又是我照顧著,起床氣就大。
他對外麵吼道:“媽!別敲了!吵死了,我這就要張雨晴去做飯!”
然後把我拉起來,罵罵咧咧道:“去做飯!你是要造反嗎?別忘了你是被我們家買回來的。”
我眼裏閃過一抹戾氣,一巴掌打到張偉臉上。
張偉的瞌睡瞬間醒了,瞪著眼滿臉不可置信:“賤人!你敢打我!”
我冷笑一聲,道:“我十八歲就到你家,二十歲和你領證,如今我都三十一了,在你家做牛做馬這麼多年該還的早就還清了吧?請個保姆也不止五萬了吧!再加上我在飯店的工資,這些年來也有個十多萬給你了吧?”
“如果你要用“買回來”這三個字來羞辱我,也可以,我們報警!你們和我父母一起被抓進去吧!”
這件事一直是我心頭的一根刺。
可能是我的麵色過於嚇人,張偉難得瑟縮了一下。
還在門外罵罵咧咧的婆婆喊道:“小賤人!起來做飯聽到沒有!”
張偉心裏窩了一肚子火,對著門口叫道:“媽!你自己去外麵買一餐怎麼了,別敲了!”
話音剛落,外麵果然沒再敲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