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後,我畢業進了一家小企業工作,
雖然工作並不輕鬆,但卻有盼頭。
哥哥在二十八歲那年帶著嫂子進了家,
嫂子是“帶娃上崗”,
而我履約用自己多年來的存款付了一套房子的首付,給哥哥做婚房。
婚後為了生活方便,爸媽也住進了房裏,
而我則作為“侄子的保姆”,住進了雜物間。
爸媽對我的態度也終於緩和。
我原以為生活就會繼續這樣好下去,
可等侄子出生後,嫂子在家中對我的針對更加變本加厲。
因為她生下了兒子,用爸媽的話說,
是為李家傳宗接代,所以她的蠻橫,在爸媽眼裏,也都是可接受的,
畢竟嫂子針對的,從頭到尾隻有我而已。
家裏的支出全都靠我一個人扛著,
哥哥賺來的錢則全都由嫂子保管。
嫂子摳門,能讓我出錢的地方絕對不會鬆開自己的錢袋子,
而我辛辛苦苦照顧的侄子,
因為受到哥哥嫂子的影響,將我當作了家裏的仆人,
對我輕則辱罵,重則踢打,
而爸媽哥嫂也隻會護著他們的寶貝香火。
我原以為隻要我付出的夠多,總有一天我或許就會被看見,被接納,被平等對待。
可我錯了,
我一味的付出,隻換來了在泰國一行逃跑途中被殘忍拋棄最終甚至沒有一個完整屍身的下場。
想到這裏,我的身子忽然因為恐懼戰栗了一下,
意識也就此回籠。